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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基础实施建设项目(二期)陆恒食品装修工程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3 收藏项目

项目业主名称:资溪县重点项目服务中心

采购项目名称: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基础实施建设项目(二期)陆恒食品装修工程

采购项目编码:36102

项目规模:投资额(¥40,685,000元)

服务类型:工程造价咨询

服务时限:5个工作日

服务金额:¥元至¥元

金额说明:计取方式:服务费用采取基本付费加审减付费的方式计算确定。 1基本付费按送审金额分段累进计费,计算公式为基本付费额=∑项目送审投资额(分段金额)×基本付费费率,具体如下: 1.1.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送审额的2.4‰计算确定; 1.2.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的的,按送审额的2.1‰计算确定; 1.3.项目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1.8‰计算确定; 1.4.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1.5‰计算确定; 1.5.项目送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1.2‰计算确定; 1.6.项目送审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的,按送审额的0.9‰计算确定; 1.7.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按送审额的0.6‰计算确定; 2审减付费额按送审金额所在档计费,具体如下: 2.1.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含)以下的,按审减额的1.2%计算确定; 2.2. 项目送审金额在200万元以上至500万元(含)以下的,按审减额的1.08%计算确定; 2.3.项目送审金额在500万元以上至1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96%计算确定; 2.4. 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万元以上至3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84%计算确定; 2.5. 项目送审金额在3000万元以上至6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72%计算确定; 2.6. 项目送审金额在6000万元以上至10000万元(含)的,按审减额的0.66%计算确定; 2.7项目送审金额在10000万元以上的,按审减额的0.6%计算确定; 总价下浮调整、暂列金等非技术原因形成的费用扣减不计入核减计费基数。

服务内容:资溪面包食品产业城基础实施建设项目(二期)陆恒食品装修工程结算审核

洽谈时间:3(个工作日)

签订合同时间:15(个工作日)

合同备案时间:5(个工作日)

中介机构要求:资质(资格)要求

资质要求:

备案要求说明:

其他要求说明:

选取中介方式:随机抽取

报名截止时间:2026-01-28 17: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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