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供应商应具有建设工程质量检测机构资质证书,且检测范围包含其所投标段的工作内容。
3、供应商应符合萍乡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关于进一步加强全市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质量检测管理有关工作通知》(萍住建字〔2024〕159号文件)对于检测机构的相关要求。
3.2业绩最低要求:/。
3.3项目负责人最低要求:/。
3.4不得存在下述法律法规禁止的情形:
3.4.1供应商为采购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3.4.2供应商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采购公正性;
3.4.3供应商单位负责人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
3.4.4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其他供应商存在控股、管理关系;
3.4.5供应商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
3.4.6供应商为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代理机构;
3.4.7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3.4.8供应商与同一标段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采购项目的代建人或采购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3.4.9供应商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4.10供应商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4.11供应商被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3.4.12供应商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3.4.13上述禁止情形的评审方式为公开承诺制,若发现存在上述禁止的情形,供应商响应文件无效,询价保证金不予退还;已成交的,取消成交资格;履约保证金不予退还。
3.5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
各供应商参与多个标段询价时,最多允许成交2(具体数量)个标段(适用于分标段的采购项目)。
4.询价文件获取
时间:2025年1月22日至2025年1月27日,每天上午09时至12时,下午13时至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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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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