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采购包1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采购包预算金额:200000元
采购包最高限价:200000元
磋商保证金:2000元
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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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标的名称 |
数量 |
简要需求或要求 |
预算金额(元) |
所属行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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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福州市农业农村局实验室搬迁改造项目监理服务 |
1项 |
本项目对福州市农业科学研究所现有 1 幢 6F 综合楼及 1 幢 1F 独立实验室进行修缮改造,总改造建筑面积 4405.69 平方米。监理服务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实验室装修、实验台柜、排风系统、气路系统、 电气系统、给排水系统、净化设施系统、弱电系统、电梯、配电房、实验仪器、实验设备安装调试等相关配套附属设施等图纸及工程量清单所示的全部施工内容的全过程监理。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
200000 |
其他未列明行业 |
本采购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从监理合同签订之日起至本工程竣工验收合格、监理资料归档完成止;工程计划施工期4个月。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特点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格有效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证书复印件。注:响应文件中提供资质证书复印件,资质证书过期的,如能提供相关部门顺延证书有效期的文件,且符合文件规定的,则视为仍然有效。(2)资格承诺函:①本采购包允许供应商采用资格承诺制。采用资格承诺制的供应商,应当根据投标(响应)格式文件要求提供资格承诺函,无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第一款规定的一般资格条件证明材料;资格承诺函不符合采购文件要求的,视为未按照采购文件规定提交供应商的资格及资信文件,按资格审查不合格处理。②采购项目有特殊资格要求的,供应商还应按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3)本采购包属于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采购包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 ①供应商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②监狱企业参加采购活动时,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应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参加采购活动时,应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并对声明的真实性负责。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供应商应按照磋商文件第五章规定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或《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或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
三、采购项目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进口产品:不适用
节能产品:不适用
环境标志产品:不适用
四、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9日,(提供期限自本公告发布之日起不得少于5个工作日),每天上午08:00至12:00,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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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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