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项目名称:进项发票开发服务项目
1.2项目编号:PP-
1.3采购人:重庆医药(集团)股份有限公司
1.4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2.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采购范围:上述项目的开发、建设、实施、培训、运维及售后服务。
2.2分包情况、最高限价及其他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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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号 |
包名称 |
最高限价(如有) |
最高限价单位 |
服务期 |
服务地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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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01 | 进项发票开发服务项目 | 540000.00 | 元 | 150自然日 | 重庆市两江新区金石大道303号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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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注 |
01:无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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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且满足如下要求:
投标人资质要求
1、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企业。
2、投标人所供产品保证为具有独立知识产权之产品,如因此产生的所有法律纠纷均由投标人承担责任。
3、投标项目应在投标人合法的经营范围内。
其它说明
1、投标人应与招标人提前沟通项目需求。不论投标人是否对标的进行了充分的了解,至投标人递交投标文件止,招标人视为投标人已对项目进行充分理解。
2、中标人的投标书视为中标人与招标人签订的合同附件,具有法律效力。
3、最高限价:最高限价:本次招标的建设费用最高限价为540,000元(含税金额)。每个税号年使用费按是否使用乐企平台设置最高限价,使用乐企平台的单位限价600元,未使用乐企平台的单位限价1200元。
投标人报价超过最高限价将被认定为废标。
4、特别说明:
(1)本项目为业主自主非招标询比价项目,询比价选文件中所有招投标相关词汇为业主单位方便投标人理解文件参照使用,不能误解该项目为招投标项目。
(2)招标人只通知第一中标候选人签订合同事宜,无对所有投标人解释评标过程和结果的义务。
(3)投标人所提供的产品均已取得合法授权,若招标人因此遭受知识产权等侵权纠纷的,由投标人承担全部赔偿责任。
3.2 供应商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项目分包或者未分包的同一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2)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供应商,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3)被列入集团供应商管理黑名单的,不得参与项目的采购活动;
(4)供应商不得存在的其他情形:无
3.3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本项目采购文件以电子文件形式发售。
4.2采购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2日 17时00分到2026年01月28日 10时00分(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