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5服务时间:2026年2月—2026年4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766,00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中标人数量: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需服务内容;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报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有5次以上的会计、审计或资产领域项目审查经验。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资产经营管理相关专项审计业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及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经济类高级职称,具有10年或以上的会计审计执业经验(项目总负责人不允许为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④.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拟派本项目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10月到2025年1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⑤.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匹配相关专业财务审计人员,且承诺能够按审查范围、内容及时间要求,随时增加人员保证业务质量。
⑥.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10月到2025年1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⑦.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文近三年与此日期相同)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暂无数据”等信息,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评审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评审项目。
3.2专用条款: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请登录)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至2026年01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2.1项目名称: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
2.2服务地点:招标人指定地点
2.3招标内容: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4招标范围:哈尔滨城市发展投资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 采购内容及要求)
2.5服务时间:2026年2月—2026年4月(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6质量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行业及地方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合格标准
2.7 标段划分:不划分标段。
2.8 项目预算(最高投标限价):766,000元
2.9付款期限和方式:详见招标文件投标人须知前附表
2.10中标人数量:1个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通用条款:
①.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法人或其他组织,并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经营范围涵盖所需服务内容;具备主管部门核发的有效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通过财政会计行业管理系统报备,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②.投标人须具有5次以上的会计、审计或资产领域项目审查经验。2020年1月1日至今承担过国有企业年度财务报表审计、资产经营管理相关专项审计业务(时间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具有业绩证明(提供合同复印件)。会计师事务所的负责人及业务管理人员必须持有中国注册会计师证书。
③.投标人拟派项目总负责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项目总负责人1人:应当具备注册会计师执业资格并在本企业注册,同时具备经济类高级职称,具有10年或以上的会计审计执业经验(项目总负责人不允许为建办市函【2019】92号文件中规定的6类情形人员);
④.投标人拟派团队人员须具备以下条件:
拟派本项目具有注册会计师资格证书的服务人员不得少于5人,项目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10月到2025年1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⑤.其他最低人数要求:根据项目实际需要匹配相关专业财务审计人员,且承诺能够按审查范围、内容及时间要求,随时增加人员保证业务质量。
⑥.以上拟派人员必须为企业合法在职员工,并提供本单位近3个月的养老保险记录(2025年10月到2025年12月),并提供社保记录核查方式,未提供核查方式或核查结果不实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⑦.信誉要求
(1)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下文近三年与此日期相同)无行贿犯罪进行查询,以公告发布后在中国裁判文书网(http://wenshu.court.gov.cn)查询的结果为准,如果没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显示“无符合条件的数据”、“暂无数据”等信息,如果有行贿记录,网站会有结果展示,需要下载相关档案,就要注册一个账号即可下载,如有违法违规记录的,不得参与本项目(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网站截图为准);
(2)拟参加本项目的投标人不得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提供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的网页截图),以公告发布后查询的结果为准,对属于失信被执行人的投标人,不得参与本项目;
⑧.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评审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评审;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包段评审或者未划分包段的同一评审项目。
3.2专用条款:
①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②资格审查方式: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获取
(请登录)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3日09时至2026年01月27日16时(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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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下载招标公告:城发投集团“资产经营管理”专项审查项目招标公告.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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