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旬阳市平定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已由旬阳市行政审批服务局(旬行审准字〔2026〕10号)文件批准建设,招标人(项目业主)为安康市生态环境局旬阳分局,建设资金来自财政,项目出资比例为国有资金100.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有意愿的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建设地点:旬阳市吕河镇,主要涉及平定河流域瓦房坡村、二佛寺村、田湾村、周家阳坡村、敖院社区等5个行政村、社区;
2.2 工程规模:对旬阳市吕河镇平定河流域沿线进行水生态系统修复,对平定河现状自然土质河岸损毁严重和防护作用较差的河段建设生态护岸,对河滩大面积裸露、生态系统单一且存在面源污染风险的区域建设生态缓冲带。工程实施内容具体如下:1、生态护岸工程:新建格宾石笼生态护岸5377.34m;2、生态缓冲带工程:新建生态缓冲带51179㎡。
2.3 项目投资总额:14190000.00元,(其中本次招标工程估算14190000.00元);
2.4 计划工期:365日历天;
2.5 标段划分:标段1:标段名称:旬阳市平定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标段类型:施工;
2.6 招标范围:标段1:旬阳市平定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施工图纸、工程量清单、答疑纪要、招标文件中包含的所有内容。
2.7 其他:。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标段名称:旬阳市平定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安全生产许可证及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水利水电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以上资质,拟派项目负责人(项目经理)须具备水利水电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以上(含二级)注册建造师资格证书和注册证书,同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无在建项目,需在本公司注册登记12个月及以上。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具有承担本标段施工的能力。
3.2 标段名称:旬阳市平定河流域水生态修复治理项目: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凡参与本次投标的企业应在“陕西省水利建设市场主体信用信息管理平台”或“陕西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企业库”可查询且无不良行为记录,评标时对企业资质信息、从业人员、良好行为(获奖)等信息进行核查。
3.4各投标人均可就本招标项目上述标段中的 1个标段投标,但最多允许中标1个标段 (适用于分标段的招标项目)。
4.资格审查方法
本次招标采用资格后审的方法对投标人资格进行审查,资格评审的条件、标准、方法详见招标文件。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符合条件有意参加本工程投标的投标人,请于2026年01月22日16时00分至2026年01月29日16时00分下载招标文件及图纸电子版。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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