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国网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供电分公司七星河供电所项目已由上级部门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国网黑龙江省电力有限公司宝清县供电分公司。建设资金为企业自筹资金,项目出资比例为100%,资金已落实。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监理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国网黑龙江双鸭山宝清县供电分公司七星河供电所项目监理
2.2建设地点:双鸭山市宝清县七星河乡七星河村内,七星河乡七星河村星河大街北侧,七星河供电所原址。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本项目总用地面积2099.86平方米(约为3.15亩),该工程总体规划为二层主楼,总建筑面积498.80平方米,无地下室,建筑高度8.80m(室外地面至女儿墙顶)。地上一层建筑面积为249.40平方米,地上二层建筑面积为249.40平方米,场区硬化面积320平方米。
2.4计划工期:2026年3月1日开工,2026年12月31日竣工(工期306日历天)。(注:上述开、竣工日期仅作为编制投标文件的统一标准,实际开、竣工日期按施工合同相关条款规定执行)
2.5招标范围:施工及保修阶段全过程监理。
2.6质量标准:合格
2.7标段划分:本项目为一个标段
2.8招标控制价:2.03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监理综合资质或房屋建筑工程监理乙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
3.2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拟派总监理工程师具备房屋建筑工程专业国家注册监理工程师执业证书,并提供投标人缴纳的近3个月(2025年10月至2025年12月)的基本养老保险有效证明,如退休人员提供退休证及劳务合同。(建办市函〔2019〕92 号的"六类人员"除外,须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3投标人拟派驻本项目的现场监理组织机构成员满足《黑龙江省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现场管理人员配备管理办法》(黑建规〔2023〕2号)文件规定,必须满足最低配备人员,投标人须按招标文件格式要求承诺。
3.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5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者个人,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6资格审查方式:本工程采用资格后审方式,主要资格审查标准、内容等详见招标文件,只有资格审查合格的投标申请人才有可能被授予合同。
4.招标文件的获取
下载时间为2026年1月23日08时30分至2026年1月30日08时30分(北京时间,下同)。逾期交易平台将不可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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