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委托,对三化热回收焦炉4号脱硫系统改造总承包的设计、设备及材料供货、安装工程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项目的建设所需资金来源已经落实。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名称:三化热回收焦炉4号脱硫系统改造总承包,建设单位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拟建的项目位于福建省三明市三元区福建三钢(集团)三明化工有限责任公司二炼焦。
2.2本项目概况:二炼焦4号脱硫系统承接40万m3/小时(标干)烟气脱硫除尘,采用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式超净工艺。投用至今存在腐蚀、泄漏等问题,现对其脱硫吸收塔、吸收塔灰斗控制阀等进行更新改造。
2.3本项目招标的主要内容:(1)脱硫吸收塔本体更新改造。包含脱硫吸收塔进口段、膨胀节、气流分布板、文丘里、锥形段、直管段、出口段设计、制作、采购、安装等。对现有脱硫吸收塔支撑钢结构和基础的承载进行复核加固。
(2)脱硫除尘器灰斗部分流量调节阀组更新。重新设计、采购、安装消石灰流量调节阀、灰斗流量调节阀及灰斗关断阀(阀门包含气动执行器)。
(3)脱硫除尘器滤袋和袋笼更新。
承包人负责包括以上工程的设计、设备与材料供货、安装施工、单机试车、负荷试车、人员培训、性能考核、竣工验收考核、保产达标及相关技术服务、保修等全过程的总承包。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相关章节。
2.4工期:
关键节点1:合同生效后40天完成设计并提交图纸。
关键节点2:招标人书面进场通知后57天完成安装、调试并投入使用。
因承包人原因导致以上关键节点延误的,每个关键节点延误一天支付违约金3000元,累计计算,工期延误违约金按合同金额的5%封顶。
2.5质量要求:设计质量符合国家现行有关规范;施工工程质量符合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设备采购及安装质量符合现行国家、地方及行业相关规范要求,且满足发包人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一般要求:投标人应具有市场监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营业执照。
3.2资质要求:投标人应同时具备以下二种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资质
(1)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不低于工程设计冶金行业乙级资质或环境工程设计(大气污染防治工程)专项甲级资质;
(2)不低于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资质或环保工程专业承包一级资质,并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类似业绩要求:自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止,投标人应具备1项26万Nm3/小时及以上烟气循环流化床(半)干式设计业绩。
(业绩证明材料同时提供复印件:①合同;②有业主盖章的验收合格证明或使用单位出具的盖公章验收合格投产正常证明。业绩的相关工艺参数可提供技术附件或图纸等相关证明材料。以上业绩证明材料必须能体现相应的指标参数以供认定,若无法认定将视为无效业绩。业绩的合同原件、发票备查,若无法查证将依法依规处理。)
3.4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投标人组成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各成员应满足承担各自工作的资质。联合体各方应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中投标。
3.5投标人(及其联合体成员)未被列入“信用中国”中的失信被执行人。
3.6投标人拟派本项目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有效的机电工程专业注册一级专业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或具备合格有效的机电相关专业高级技术职称。
3.7本项目招标采用资格后审方式,投标人必须按招标文件要求报送资格审查资料,其他资格审查条件详见招标文件。
3.8投标人应当委托本单位的员工办理投标事宜,否则一经查证,将拒绝或否决其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愿意参加投标的合格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22日至2026年1月27日购买招标文件(包括相关资料)。电子招标文件售价300元,售后不退。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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