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 承德江钻2026年度模锻件产品框架协议锻造毛坯, 招标人为 中石化石油机械股份有限公司承德江钻分公司 ,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 国有资金占主导地位 , 出资比例为 100 % 。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锻造毛坯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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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项目名称 |
项目概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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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承德江钻2026年度模锻件产品框架协议 |
/ |
2.2 招标范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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序号 |
物资描述 |
数量 |
单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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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锻造毛坯 |
1.000 |
件 |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本款提出的资质、业绩等要求,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相应的供货能力。
3.1.1 资质要求。
(1)投标人具有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按照“三证合一” 登记制度登记,执照有效。(2)提供开标当日处于有效期内、认证范围涵盖标的物(模锻类产品生产制造)的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ISO9001或GB/T19001证书或等同)。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①质量管理体系认证证书复印件,或提供正在续期审核的证明文件;②开标日前十天内在全国认证认可信息公共服务平台网站(http://cx.cnca.cn/CertECloud/index/index/page)的证书查询截图。
3.1.2 财务要求。
无
3.1.3 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以发票日期为准)内与标的物同类型(模锻类产品)物资的销售业绩,要求总业绩金额≥500万元(不含税)。业绩证明材料如下(两项均需提供):1、业绩明细表:需要包含发票编号、开票日期、货物名称、不含税金额,业绩金额需要汇总;2、发票文件:仅接受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中发票信息核验功能上传的增值税专用发票,发票需包含货物名称、价税合计金额、买卖双方全称、统一社会信用代码、发票专用章。 特别说明:(1)业绩统计不含关联方交易(关联方认定标准:直接/间接持股≥30%或实质控制关系),但投标人下属分支机构、专业销售公司或全资子公司的业绩计算在内(需提供双方关系证明);(2)发票开具单位须与合同签订主体、投标人名称保持一致,母子公司、关联企业间交易业绩不予认可;(3)如出现以下情形视为无效业绩:非投标人业绩;开票日期不在有效期内;发票货物名称无法证明为与标的物同类型物资(如仅显示"货物"、"产品"等模糊表述,无法证明时可使用合同、或技术协议+采购订单、或验收单等进行补充证明);合同标的物包含不是与标的物同类型物资且未单独列价;买卖双方存在股权关联关系。提供无效业绩条目数≥总条目数的10%且大于10条,同时无效金额≥业绩总金额的10%时,将视为提供虚假业绩,本项将按无业绩处理。
3.1.4 信誉要求。
(1)投标人近两年内没有发生重大安全责任事故。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 (2)投标人不存在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不存在进入清算程序,或者被宣告破产,或者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须提供由法定代表人或授权代表签署并加盖公章的承诺书。(3)投标截止日投标人未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且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未被中华人民共和国应急管理部政务服务平台列入安全生产严重失信主体名单。(4)投标人未处于被中国石化给予风险停用、违约停用处理期内。
3.1.5 其他要求。
(1)投标人须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承诺:在确定为入围候选人后的30天内,按照附件《模锻阀体毛坯技术规格书》、《模锻法兰、通类 技术规格书》、《模锻上下法兰 技术规格书》的要求挑选其中一类产品试加工且试加工结果合格;如到期未能试加工合格,自动失去入围资格。(2)投标人须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承诺:在本招标项目内的物资,如投标人自身无相应模具,若招标人要求投标人供货时,投标人应在接到招标人通知30天内完成相应模具的制作且达到生产条件。如到期未能完成,自愿接受中止/终止框架协议的处罚;对招标人造成损失的,同时还接受赔偿损失的处罚。(3)投标人须以加盖单位公章的书面形式承诺:若投标人未在中国石化系统内具有本标的物同类型物资的供应业绩,则须严格按照《附件4: 供应商资格审查标准(生产商)》(详见附件)要求接受现场复核评审,并确保评审结果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①无附件标准中规定的任何否决项;②评审总分达到80分及以上。如未能满足上述条件,投标人自动丧失本次投标的入围/中标资格。(4)提供本标的物产品检测所需的检测设备明细,包括硬度仪、磁粉探伤仪、超声探伤仪等,每类设备仅需提供一台。投标人需同时提供以下证明文件:(1)设备清单:应包含设备型号、生产厂家、设备编号、主要性能参数;(2)设备清晰铭牌照片,设备现场外观照片(含拍摄经纬度),同一设备的外观照片、铭牌照片置于一起;(3)设备购置发票(国产设备仅接受通过投标文件制作工具上传的发票,进口设备仅需提供发票扫描件即可,每台设备仅需提供一张发票),无法提供发票的需提供设备为自有资产承诺(模板见附件);(4)需要校准的设备还需提供处于有效期内的校准报告。
3.2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
3.3 本次招标接受生产商/制造商(招标物资由投标人自行生产,招标文件另有约定的从其约定)投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不接受流通商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招标文件开始售卖时间 2026年1月22日16时30分 至 2026年1月27日16时30分 (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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