受 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 的委托,就青海盐湖元品化工有限责任公司氯碱厂二期ML32NCH型电解槽节能降耗优化研究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本次拟对3台电解槽BCE以旧槽改造方式完成零极距升级改造。
2.2招标范围:项目前期已完成ADF槽的零极距改造,本次拟对剩余3台电解槽BCE以旧槽改造方式完成零极距升级改造。项目包括3台旭化成ML32NCH型电解槽360组单元槽零极距改造及相应钠型离子膜的更换,满足电解槽电流密度在4.6KA/m2条件下,单元槽电压达到≤2.96V,直流电耗达到≤2050kWH/吨100%NaOH,电解槽阴阳极电极使用寿命≥8年,膜使用寿命≥4年,对六台电解槽极化整流器进行相应设计(包括联锁、报警等)、施工、安装等。具体详见招标文件第七章“服务需求”中的规定。
2.3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4个月。
2.4 服务地点:青海省格尔木市察尔汗工业园区。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应为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备独立签署合同的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或注册登记证明)其经营范围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并具有与本招标项目要求相匹配的服务能力,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规定;
3.2.投标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日)至少具有一项整台旭化成槽型零极距或膜极距单元槽改造业绩且每台数量≥120组(须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合同需提供封面、关键页、签字页,如合同未体现旭化成槽型零极距或膜极距单元槽改造业绩且每台数量≥120组,须另附性能报告或其他证明材料);
3.3满足招标项目的履约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提供2025年任意一个月开具的银行资信证明。(财务报告中至少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可不用提供财务报告附注;或银行资信证明复印件);
3.4信誉要求:投标人应信誉良好,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或严重失信主体名单(须在投标文件中提供“信用中国”失信被执行人和严重失信主体名单查询结果截图或由招标代理机构在开标当日进行查询);
3.5其他要求:投标人近三年来无重大安全及质量事故记录,未有严重合同信誉问题,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规、违法记录、没有骗取中标和严重违约行为(证明文件格式见第五章企业经营及信誉状况承诺函);
3.6本次招标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1 月23日9 时 00 分至 2026 年1月29日 16 时 30 分止报名和购买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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