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项目名称:
福州地铁维保有限公司2026年信创办公设备及作业记录存储设备采购项目
1.2 项目内容
本项目采购信创台式电脑、执法记录仪等一批物资,共计7项,详见询价文件“第五章 项目需求”。
1.3 合同类型
本项目为固定单价。
1.4 交货方式
送货至福州地铁鼓山车辆段。
1.5 供货时间
成交人接到采购人通知后,30天内按要求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1.6 报价有效期
不少于报价截止日起180天。
2. 报价人资格要求
2.1 报价人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持有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法人营业执照,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近三年内无不良经营行为,须提供增值税专用发票。
2.2报价人须提供所投产品(信创笔记本电脑、信创台式电脑)的操作系统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设备原厂售后服务承诺函,以及国家确定的认证机构出具的处于有效期之内的3C、节能产品认证证书。
2.3 报价人的企业财务和经营状况良好,具备履行合同能力,无不良经营行为。
2.4 报价人的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报价。
2.5 在报价时间截止前,已按本项目要求提交报价保证金。
2.6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报价。
2.7 报价人存在以下行为不得参与报价或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1)与采购人存在合同纠纷未整改完毕;
(2)存在违规、违纪问题;
(3)报价人存在以上行为,如参与报价,视为无效报价处理。
3. 最高限价
本项目含税最高限价为人民币243,560.93元。该费用包含货物设计、制造、包装、仓储、运输、安装、装卸、保险、培训、售后服务、第三方法定检测机构检验费用等所发生的一切含税费用,报价超过最高限价的将被否决。
4. 评审办法
本项目采用经评审的不含税总价最低法确定成交人。
5. 报价保证金:
5.1 报价人在报价截止时间前向采购人提交报价保证金,金额为人民币(大写)肆仟捌佰柒拾壹元整(小写)4,871.00元
6. 询价文件获取
请于2026年1月26日前,每工作日上午8:30—12:00、下午14:30-18:00获取询价文件,逾期不予受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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