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项目名称),招标人为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招标项目资金自筹(资金来源),出资比例为100%。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诚邀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与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本项目招标人初步测算,可安装分布式光伏面积约为2.3万m2,总装机容量4.1MWp(注:在可消纳且不影响供水生产运行的前提下应建即建,最终以中标人现场踏勘后,招标人与中标人共同确定的分布式光伏可装机面积及设计方案为准,但不得低于3.6MWp),由光伏阵列、逆变系统和升压系统、集控系统等部分组成,主要对供水厂的反应池沉淀池、滤池、清水池、回流调节池、污泥储池等加装分布式光伏发电系统。
2.2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MC合同能源管理模式建设实施,由乙方负责该项目的所有投资,包含办理相关审批、备案等手续、电站设计(含屋顶载荷评估复核)、采购、施工、运营及设备系统的检修维护和故障处理,甲方提供场地,享受电价优惠和碳排放等收益。设置电价上涨上限控制,若甲方国网账单年均平段电价上涨至0.75元/kwh以上(不含基本容量电费和功率因数调整电费),则电价以0.75元/kwh为基准电价下浮,且在当年第四季度电费统筹结算(1-3季度已多付的电费在第四季度扣除),此电价包含甲方应付乙方的所有费用。除合同中另有约定的,运营期内电价取费比例均不作调整,乙方不能因自身运营成本上涨为理由,向甲方提出涨价要求。
2.2.1主要工作:(1)本项目设计工作(含项目概算、施工图设计、竣工资料及相关部门要求的专项方案等),工程设计完成经第三方图审单位审核后报甲方审核,审核通过后实施。(2)本项目投资建设及300个月运营维护,包括太阳能光伏电站投资、相关手续办理、反应池沉淀池、滤池等加盖钢结构/柔性支架、太阳能电池板至并网点的全部工程设备材料采购供应、安装施工、工程质量及工期控制、工程管理、设备监造、培训、调试、试运行直至验收交付运行等全部内容,以及在25年运营期内的运行和维护等全过程的工作,在满足合同其它责任和义务的同时使本项目符合相关达标验收的要求。
2.2.2投标人应自行办理相关政府部门及供电部门的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招标人仅提供需要招标人提供的相关资料和文本,投标人应自行评估相关审批和备案手续的可行性,未通过相关审批和备案的风险和后果由投标人自行承担。
2.3服务期(合作期限):25年(即300个月,以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正式发电当日开始计时)。
2.4.建设期:合同签订后12个月,包含设计、在政府及电网备案,项目建设施工、并网发电及验收。
2.5项目地点: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
2.6质量要求:供电质量须满足国家标准及重庆长寿中法水务有限公司供水厂运行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满足下列资格条件,不满足作否决投标处理:
3.1投标人须是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并依法取得企业营业执照,且企业营业执照处于有效期。
3.2投标人必须具备近五年来(2021年01月01日至今,以投标截止日前最终并网发电为准)已完成的分布式工商业光伏案例的业绩(装机容量不低于1MWP)【提供主合同协议书和对应项目设计单位及施工单位合同协议书及相关资质证书、发改委备案证明、并网证明或在网证明(或接入电网批复)、客户反馈(项目验收、服务评价等)证明,投标人应100%持有该项目】。
3.3投标人中标后,需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按照《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试点方案》、《重庆市电力用户与发电企业直接交易规则(试行)》等规定办理指定供电地点的相关备案手续及后续工作,并承诺在招标人规定时间内及时供电。
3.4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拟采用的设计和施工/EPC单位资质符合项目需求:
(1) 施工/EPC单位资质:须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项条件:①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二级以上(含二级)资质;②具备国家电监会颁发的承装类《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四级以上(含四级)资质;③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2)设计单位资质:须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电力行业工程设计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送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电力行业工程设计变电工程专业乙级以上(含乙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
3.5投标人自行承诺(格式自拟)【提供承诺函原件】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业,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被人民法院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且在被执行期内;
(2)被国家、重庆市(含市或任意区县)有关行政部门处以暂停招标资格行政处罚,且在处罚期限内;
(3)近五年内(2021年01月01日至今),在供货合同履行、售后服务及产品运行过程中,未出现中标后不履约、履约过程中严重违反合同规定及供货产品出现重大质量问题;
(5)被重庆市市级有关行业主管部门暂停在渝承揽新业务且在暂停期内;
(6)投标截止日之前五年内因合同纠纷、安全事故等涉及重大诉讼、仲裁案件。
3.6投标人需承诺在合同执行期间,若发生周围环境影响造成投诉或影响厂区生产安全,无条件根据招标人要求进行整改并承担相应费用。
3.7投标人委托本企业员工作为委托代理人参加投标的,除须提供授权委托书外,另须提供委托代理人近6个月的连续养老保险参保证明(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8拟派运维人员必须是本单位职工(至少2人),提供近6月的养老保险、工伤保险参保证明(个人),必须包含身份证号(或社保号)和参保基本情况、参保缴费明细(养老保险),并带有社保部门公章(或有效的电子印章)。
3.9本项目投标人及其主要管理人员,不得与其他投标人存在关联关系;投标人应自行登录“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查询“股东及出资信息”及“主要人员信息”,提供查询结果截图。
3.10投标人应按照第五章“技术要求”进行承诺,承诺书格式自拟(须提供承诺函并加盖鲜公章);
3.11财务要求:2024年财务报表。【提供由会计师事务所出具无保留意见的财务审计报告及会计报表,报表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具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投资能力,投标人至少应具备投标截止时间前60日内的800万及以上的银行存款证明,并提交相应银行出具的证明文件。
3.12投标人在招标文件发出(挂网)后第二周的星期一09:00-10:00(节假日顺延)组织投标方踏勘项目现场(现场勘察只举行一次),投标人需查明周围环境和设备安装位置,并由此正确编辑详细的光伏发电方案(包含施工、维护方案)。投标人需准时到达现场签到并遵守招标人现场管理制度,如有违反需承担相应责任,往来费用及风险由投标人自行承担(此条款属于投标人权利和义务,不作为废标条款)。
3.1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采用资格后审。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投标人于2026年1月22日起下载招标文件电子版
5、投标文件的递交
5.1电子投标文件递交时间:2026年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前
5.2 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2月13日10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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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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