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采购范围及要求:投标人负责乌兰察布市宏大实业有限公司#1、#2生水加热器2台解体、检修,包括但不限于对生水加热器加热管进行疏通清洗,加热管水压查漏,对泄漏管进行更换,更换数量不超过180根,更换法兰、堵头、密封组件,封堵,组装,焊接处理等,最后再进行加热器整体严密性试验,2台生水加热器加热管共计360根,生水加热器现场拆除和回装由采购人负责。具体工作内容详见(技术规范书要求)。
1.2服务期:合同签订后,以采购人具体通知时间为准,10个日历日内完成,不能因材料、人员等问题影响检修工期。
1.3最高投标限价:5.8万元,若超过最高限价其报价文件将被视为无效。
1.4结算付款方式:þ转账¨汇款¨承兑汇票¨山能财司承兑汇票¨其他;
付款时限及比例:本项目不支付预付款项,项目完成后设备正常运行,投标人根据实际维修的情况核减办理验收、结算手续。
投标人开具税率为13%的增值税专用发票,采购人验证无误挂账完成后,次月算起3个月内支付90%维修款,留10%作为质保金,质保期一年后无任何质量问题,投标人办理履约质保金/保证金支付申请手续完成,采购人无息支付剩余质保金。
保修期内如出现渗漏等情况时,投标人应及时免费修复,修复后质保期重新计算,从修复之日算起,质保期为一年。
支付款项前,投标人必须按采购人要求提供符合财务制度要求的增值税发票(收据),以便采购人凭发票(收据)付款,否则采购人有权延迟付款而不承担任何违约责任。
违约扣款:若供应商未按约定完成工作(包括时间、工作量、质量等),采购人有权在结算款中扣除相应违约金或赔偿金。(详见技术规范)
2.供应商资格要求
2.1资质要求: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力,具有企业法人资格和增值税纳税人资格,注册资本金不少于500万元,营业年限不低于3年(自注册之日起)。
2.2具有完善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组织机构代码证(或三证合一营业执照),具备换热设备清洗、修理,专用设备修理、特种设备、机电设备维修能力,并在有效期内的企业银行开户信息。
2.3信誉要求:
(1)近3年内(2023年1月1日以来)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和重大不良记录(投标行为或者被有关行政监督部门行政处罚停止投标行为),在市场中有良好的信誉;
(2)凡参加本次采购项目的供应商,未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执行人包括投标方、法定代表人)、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重大违法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投标人未列入山东能源集团企业信用异常名录。
2.4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谈判采购项目;
2.5不接受联合体谈判报价;
本次谈判采购实行资格后审。
3.业绩要求
1.投标人须提供近三年内(2023年1月1日至今)不少于3台350MW火力发电厂等级以上机组换热设备维修业绩,如合同业绩、中标通知书等,确保业绩的真实有效。(必须包含合同封面、主要工作内容或技术协议、工期/交货期、合同签字/盖章页,未按上述要求提供的业绩证明文件为无效证明文件)。
4.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报价者,请于2026年01月20日8:00时起至2026年01月22日18:00时止(北京时间,下同)获取谈判采购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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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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