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江夏区兴苑府建设项目己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标,建设资金来源已落实,该项目由(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参建。项目己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工程概况、本项目招标范围、工期要求、质量要求
2.1工程概况
江夏区兴苑府建设项目规划总用地面积约19573.84平方米,拟建设安置回购房源492户,总建筑面积约74754.29平方米,地上计容建筑面积约52849.37平方米,不计容建筑面积约21904.92平方米。
2.2本项目招标范围
土石方开挖、回填、外运消纳等。
2.3工期要求
240天。
3.质量要求
3.1工程质量标准:合格。
3.2工程质量的特殊标准或要求:合格 。
3.3.本工程缺陷责任期、缺陷责任期为12个月,保修期为12个月,缺陷责任、保修时间从土方工程完工验收日期起算。乙方施工的工程经甲方初验合格并不免除乙方应承担的维修责任。
3.4在合理使用和正常维护条件下,土石方工程质量满足使用要求。
3.5开通验收满足设计要求。
3.6杜绝工程质量等级事故,遏制质量问题。
4.投标人资格要求
4.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需注册认证并获得中铁七局集团分包企业准入证且未被中铁七局集团武汉工程有限公司、中铁七局集团有限公司、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列入 黑名单及《不合格分包企业名录》的企业。
4.2本项目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地基基础工程专业承包三级资质及以上,近五年具有类似的土石方工程业绩(开标时携带原件备查),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4.2.1投标人拟派的委托代理人须具备本单位社保,并附在授权委托书后。
4.2.2投标人拟派项目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施工负责人经历,具有相应的执业证书和社保证明。
4.2.3投标人拟派项目技术负责人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具备类似项目技术负责人经历和具有中级职称和社保证明。
4.2.4投标人拟派项安全员和质量员须具备5年工作经验,且具有相应证书和社保证明。
4.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参加投标。
4.4投标人有足够资金及专业技术能力保障有效地履行合同,在近三年内无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未被国家或行业主管部门通报责令停止投标且未在停标处罚期内;无行政监管部门取消资质或停业整顿等通知或通报,未发生过安全质量事故,无经济合同诉讼等情况,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
5.信誉要求
5.1 投标人需出具65万元的银行存款证明。
5.2投标人投标企业及企业法定代表人、股东、拟派项目负责人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及高风险企业,对失信被执行人高风险企业采用否决性惩戒方式废标处理。
6.招标文件的获取
6.1招标文件获取:
招标文件发售时间:2026年1月22日潜在投标人请于2026年1月27日10时 0分前……获取招标文件。
招标文件售价人民币200元(大写贰佰元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手机:15010770853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chengjiao@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