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840000 元(人民币)
最高限价:840000 元(人民币)
采购需求:
磋商内容一览表
货币单位:人民币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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采购包 |
品目号 |
采购标的 |
数量 |
服务期 |
预算价 (最高限价) |
所属 行业 |
磋商保证金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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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
1-1 |
三明一中 2026-2027 食堂食材配送服务采购项目 |
1批 |
1 年 |
840000 元 |
批发业 |
10000 元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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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项目最高限价 840000 元为预估金额,结算时以实际数量为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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注:
1、供应商按采购包报价,对同一个采购包内所有品目号内容报价时必须完整。不得仅对采购包中的个别品目进行报价,否则其报价将被拒绝。评审与授标以采购包为单位;
2、供应商不得转包或分包他人,若发现转包或分包,采购人有权终止协议,并由供应商承担相关责任。
3、供应商所报总价为货物送达采购人指定地点,交货完毕并经采购单位验收合格期间所可能发生的费用,包括物品原价、材料、人工、保险、运杂(含二次搬运)、技术服务、税费、利润、招标代理服务费等最终交货前的一切费用。在项目实施过程中所需的其他辅助材料由成交供应商提供,在任何情况下均不予增加其费用。故各供应商在报价时应当注意核实成本,以免中标后难以履行合同及承诺。
服务时间:2026 年 2 月—2027 年 2 月(一年)
本项目(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不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本项目为 货物 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 批发业 。
(2)资格承诺函(若有)。根据《福建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推行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制指导意见的通知》(闽财购(2024)6 号)的规定,依法在福建省参与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可提供《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承诺函》(资格条件证明材料指: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财务状况报告(财务报告、或资信证明)、依法缴纳税收证明材料、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证明材料、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参加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声明)(格式见附件)。供应商应对其承诺内容的真实性、合法性、有效性负责。说明:1.供应商可自行选择是否提供资格承诺函,若不提供资格承诺函的,应按采购文件要求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2.若采购文件中有与此处描述不一致的,以此处描述为准。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供应商须提供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或《食品生产许可证》复印件。在投标截止时间前,如因国家政策调整,国家有关行政部门有颁发新的食品方面许可证书的,应从其规定,供应商须在响应文件中做出书面说明。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3日 至 2026年01月29日,每天上午9:0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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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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