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公告
公告编号:JKXYGG202601220001
一、采购项目基本情况
采购人:华润武钢总医院
采购项目编号:JKCGXY202601220001
采购项目名称:视频拍摄制作及医护形象照拍摄项目
采购内容或范围:视频拍摄制作及医护形象照拍摄项目
二、供应商资格要求
1. 资格要求:凡有能力提供本采购文件所述货物和服务的境内供应商。
2. 业绩要求:投标人须提供自2023年1月1日以来三个及以上(含三个)与大型企事业单位或政府机构开展视频制作服务合作的案例(履行完毕并提供服务内容证明截图)。
3. 信誉要求:(1)供应商未被行政部门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www.gsxt.gov.cn)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2)供应商未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
4. 联合体投标:不接受(需提供承诺函)。
5. 其他要求: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即: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三证合一的营业执照);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近三年的财务报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资信证明材料,或提供投标截止时间前六个月内任一个月的财务报表);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声明函;
(4)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近六个月完税证明和缴纳社会养老保险证明,零申报的提供报税网站打印的零申报记录,如为新公司,需提供从成立之日起按相关规定应有的证明材料);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投标人自行提供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7)本项目面向中小企业采购。①本项目专门面向符合财政部、工信部文件(财库〔2020〕46号)规定的中、小、微企业。投标人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投标人应认真对照《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统计局、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部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规定的划分标准,并按照国家统计局关于印发《统计上大中小微型企业划分办法(2017)》的通知(国统字〔2017〕213号)规定准确划分企业类型。②监狱企业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监狱企业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③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投标人为残疾人福利性单位的,可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但须提供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④纸质投标文件正本中的声明函须为原件。注:本项目为服务类采购项目,采购标的对应的中小企业划分标准所属行业为广播、电视、电影和录音制作业。
(8)上述资格证明文件若为复印件应注明“与原件一致”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投标人是自然人的,须逐页签字)。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采购文件发布,不再另行线下提供纸质采购文件,凡有意参与者请自行登录(请登录)查看和下载采购文件。
四、响应文件的提交
响应文件提交/报价截止时间: 2026-01-28 10:00:00 (北京时间,若有变化另行通知)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手机:1366135519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wangyue@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