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江西省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营院电力增容改造项目竞争性谈判公告(网)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2 收藏项目
2.项目名称:江西省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营院电力增容改造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 □竞争性磋商 □询价     

4.预算金额: 1058060元

5.最高限价(招标控制价):1058060元

6.采购内容:

项目名称

数量

技术参数

江西省宜春市消防救援支队机关营院电力增容改造项目

1项

详见招标文件第三部分清单与要求

注:本项目为交钥匙工程,包含招标文件规定的所有工程量清单及附属售后服务(含2年质保),标准附件,备品备件,专用工具,安装、调试、验收、培训、技术服务、招投标、装卸费、运费、税金等一切相关费用。

7.工期: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50天内完成所有工程(以实际开工日期为准)。

8.联合体投标: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一)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 

(二)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三)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四)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五)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 

(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及项目特殊要求

 (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采购活动。

 (2)为采购项目提供整体设计、规范编制或者项目管理、监理、检测等服务的投标人不得参加该采购项目的采购活动。 

(3)投标人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的、被“中国政府采购网”网站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处罚期限尚未届满的),不得参与本项目的政府采购活动。

【上述1-6点,投标人按《江西省政府采购供应商资格信用承诺函》版本提供书面承诺函的,可不再提供证明材料。未按版本要求承诺的,视为无效承诺。】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为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的项目。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①投标供应商具有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或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且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②投标供应商拟派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需为持有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的机电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不接受临时执业建造师,且拟投入的建造师不得为公务员或本单位以外的事业单位人员。(响应文件中提供项目负责人的注册建造师 证书扫描件及身份证扫描件及 B 类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扫描件);(请登录)

三、获取采购文件

1.获取文件时间:自2026年01月22日起至2026年01月28日17:00(北京时间)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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