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阜宁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采购公告
日期:2026-01-22 收藏项目
项目名称:阜宁县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确权登记颁证项目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109.998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105元/宗,暂定10476宗(具体以最后项目验收实际宗地数量计算,采购人不接受高于此限价的投标文件,高于此限价的响应文件为无效投标。)

采购需求: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深化农村改革扎实推进乡村全面振兴的意见》《自然资源部关于持续推进农村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颁证工作的通知》(自然资发〔2023〕109号)等最新政策文件要求,响应2025年全国农村土地改革关于全面完成房地一体宅基地确权登记的工作部署,紧密结合当地土地使用制度改革深化进程及不动产统一登记工作的实际需求,特启动本次确权登记工作。

合同履行期限:2026年12月31日前完成房地一体农村不动产权登记发证总量的90%。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自然人的身份证明;

2.上一年度(2024年度或2025年度)的财务状况报告(财务状况至少应包括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距投标截止之日止,成立不足一年的供应商,可不提供财务报表);

3.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提供提交响应文件截止时间前一年内至少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及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材料。供应商依法享受缓缴、免缴税收、社会保障资金的提供证明材料。);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5.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无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失信行为记录名单及其他不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条件的信用记录。(响应文件中无需提供证明材料)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供应商需按照采购文件的要求提供相应的《中小企业声明函》。企业标准请参照《关于印发中小企业划型标准规定的通知》(工信部联企业〔2011〕300号)文件规定自行填写。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供应商需具有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范围必须包括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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