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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配套项目工程竞争性磋商公告
日期:2026-01-22 收藏项目
一、项目基本情况

项目名称:徐州市民政精神病医院北大门配套项目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42.09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42.087419万元

采购需求:

主要对北大门内部闲置空地进行园林绿化、室外景观、室外给排水、景观照明及弱电工程建设,详见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所含全部内容

合同履行期限:120日历天(具体开工日期以采购人实际通知日期为准)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法人证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或自然人提供身份证件。提供以上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个月的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月报表扫描件;或供应商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有效的资信证明扫描件;或财政部门认可的政府采购专业担保机构出具的有效的担保函扫描件;或合法有效的经第三方机构审计的上一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扫描件(2024年度,应至少包括审计报告正文、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

3.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至少提供: 供应商的提交首次响应文件时间前六个月内(不含“首次响应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当月)任何一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供应商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供应商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1.本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微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性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1.本项目特定资格要求:提供以下资料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①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或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 ②供应商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证书; ③供应商拟派的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或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资格、《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工程承诺书)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6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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