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福建农林大学泉州安溪校区2026-2027年工程建设项目施工单位比选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福建农林大学。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2.1. 工程地点:福建农林大学泉州安溪校区
2.2. 承包内容:通过比选确定3家具有资质的施工单位,承担泉州安溪校区2026-2027年(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建设地点在泉州安溪校区(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东二环路788号)且单项预算金额不足1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不适用于建设地点在泉州安溪校区(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东二环路788号)以外的、有特殊资质要求的、有特殊情况的工程施工项目)。
承包方式:建设地点在泉州安溪校区(泉州市安溪县参内镇东二环路788号)且单项预算金额不足1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不适用于建设地点在泉州安溪校区以外的、有特殊资质要求的、有特殊情况的工程施工项目)。1、单项工程预算金额不足3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优惠率10%;2、单项工程预算金额30万元及以上不足100万元的工程施工项目,投标优惠率12%。单项工程预算价、主材参考品牌及工期:单项工程的预算价、主材参考品牌及工期以招标人确定的为准,在单项工程施工合同中明确。
2.3. 承担期限:2026年3月1日至2027年12月31日。
2.4. 工期要求:招标人根据实际确定单项工程工期,施工单位必须在规定的工期内完成,逾期按照500元/天进行处罚。
2.5. 质量要求:符合国家现行《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及审查办法
3.1. 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法人资格,具备有效的企业法人营业执照;
3.2. 投标人须同时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合法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和有效的不低于三级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资质,且具有《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3. 本招标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4. 本招标项目不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项目,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为/类。应用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分值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不得低于60分;以联合体参与投标的,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按具有 / 施工总承包资质的联合体成员中的 最低企业季度信用得分。若福州市(准)龙头企业(房屋建筑施工总承包专业)作为牵头人组成联合体的,投标人信用分以各成员的最高企业季度信用得分(房屋建筑类)确定。投标人的企业季度信用得分可通过福建省建筑施工企业信用综合评价系统(从福建住房和城乡建设网的“福建省住房和城乡建设综合监管服务平台”登录)查询。
3.5. 本招标项目采用 资格后审 方式对投标人的资格进行审查。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 1月 22日09:00:00至2026年1月29日获取招标文件等相关资料,文件售价200元。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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