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C(请登录)
三、招标内容:拟通过公开招标采购选定1家中标人, 按招标人要求完成【广州分行新塘支行营业区局部装修改造工程】装修项目,包括但不限于:装饰工程、电气工程、给排水工程、综合布线工程、通风空调工程、消防工程、外立面工程、标识工程、空气治理工程等,详见附件《工程项目一览表》、《工程预算书》。(详细要求及内容详见本招标文件第三部分《用户需求书》)
四、投标人资格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成立,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分支机构参与本项目的采购需要取得总公司的授权)。
2、遵守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在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不存在重大违法违规行为。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失信被执行人”、 “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及“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名单(以招标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3、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不存在因信息泄密、安全违规等造成诉讼或受处罚的情况;向采购人提供的产品或服务,在参加本次采购前三年内,不存在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和监管文件中规定的信息安全要求的问题。
4、不在采购人供应商禁入名单中。
5、投标人须持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安全生产许可证。(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证书)
6、投标人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或以上资质。(须提供有效期内的资质证书)
7、投标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为建筑工程专业二级或以上级别的注册建造师及持有在有效期内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或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8、投标人须具有专职安全人员,专职安全人员须持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C类)》或《建筑施工企业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2 证或C3证)》,且本项目的项目负责人与专职安全人员不为同一人。(提供证书复印件或电子证照打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9、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的,均不被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供应商与本项目招标代理公司,存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相同股东出资人(或互相参股)、管理关系的,不被接受作为参与本项目的投标人。
10、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11、按照本公告规定的时间和要求完成报名并领取招标文件。
五、招标文件领取:
1.领取招标文件与投标登记时间为:自招标公告发布之时起至2026年1月29日17时30分。电话联系咨询时间为:每日上午8:30时至12:00时,下午14:00时至17:30时(北京时间,下同)。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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