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招商项目名称:乌鲁木齐南站三楼四候便利店项目
三、招商条件: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总经理办公第2期会议纪要。
四、招商的基本情况及要求
1、项目概况:乌鲁木齐南站三楼四候便利店项目,共1处点位。面积约55平方米,中商价不以面积的增减发生变更。经营范围为:便利店。
2、项目资金来源:/。
3、项目地点:位于乌鲁木齐南站三楼四候绿巨人商业综合体内。
五、招商范围:面向社会公开招商
六、经营业态:便利店。
七、合同期限:3年
八、竞商人资格要求:
1.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成立、有效续存的法人企业、自然人,须具备百货零售、便利店零售经营资质。
2.竞商人或股东、实际控制人、主要管理人员及上述主体投资设立的法人单位最近三年内无犯罪和行政处罚;单位主体没有因过错、违约印发经济类诉讼案件,且单位负主要责任;
3.近一年在乌鲁木齐局集团公司管内没有竞商违规和合同违约行为,没有商业经营违约、违规等不良记录;
4.竞商人应遵守国家法律、法令和条例,对提供资料的真实性、有效性负法律责任;
5.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和重大安全责任事故。近一年内无行贿犯罪记录(提供网上查询结果);
6.竞商单位或竞商单位法人(负责人)及具体相关联单位,目前未拖欠新疆铁路旅游发展集团有限公司承包金或其他费用的。
7.竞商人需缴纳10万元竞商保证金。
九、技术要求(服务要求或其他要求):
1.招商方提供项目场地,收取项目承包金。负责商家的审核、整体形象的把控、日常经营内容审查等监督管理。
2.中商方负责内外部装饰、装修、改造投资并承担相应费用,同时负责承担日常经营费用(水、电、暖、相关税费等)并向甲方缴纳场地租赁费(中商方店铺装饰装修方案须经我方及消防主管部门审核通过方可实施)。
3.中商通知书下发后5日内完成商家施工资质审核、与车站沟通对接,10日内完成安全协议(三方、安全管理、施工)签订工作,7日内完成审核施工人员信息(车站、派出所)工作,15日内完成现场施工(含动火申请办理7天)工作,3日内完成开业准备、完工验收(车站、公安、消防)工作,自合同签订之日起算第40日计费(其中工期合计15天)。
十、招商文件领取时间:自2026年1月22日09时00分至2026年1月30日19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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