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商业大学"智慧校园"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规模:本次采购的软件主要用于天津商业大学建设智能化财务平台,通过智能化手段推动学校财务数字化转型,以实现更高效、透明和合规的财务管理。打造便捷、安全的支付环境,推动校园信息化和智慧校园建设。产品功能包含全场景智能报销系统1套、电子会计档案系统1套、无现金校园管理平台1套、超级应用平台1套、财务应用虚拟化平台1套,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采购需求。到货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个月内完成全部软件部署实施工作并验收合格交付使用(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预算金额:人民币400万元(含税)。其中包括:
全场景智能报销系统:人民币100万元(含税);
电子会计档案系统:人民币50万元(含税);
无现金校园管理平台:人民币120万元(含税);
超级应用平台:人民币65万元(含税);
财务应用虚拟化平台:人民币65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商业大学"智慧校园"项目
三、供应商资格要求
(001 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商业大学"智慧校园"项目)的投标人资格能力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 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 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1)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2)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4. 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二)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前3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须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
(五) 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建设银行高管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期、禁用期或退出期内。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承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
(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
(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
(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资质要求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或满足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
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供应商需为原厂商或原厂商针对本项目指定的代理。如为原厂商,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包括但不限于: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或原厂声明函等);如为代理商,需提供原厂授权证明材料。原厂商与其代理商不得同时参与本项目投标。
须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案例要求
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今)同类项目案例。上述内容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须提供合同或框架协议复印件加盖公章。
(十一)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投标人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投标人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投标人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十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机构负责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
A.若为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为被委托代理人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负责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负责人)签字或盖章、被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十三)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供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公章……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从2026年1月22 日至2026年1月29 日,每日上午9:00--12:00,下午13:30-16:30(法定节假日除外)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2、招标文件的售价:人民币 300 元,一经售出,概不退还。
五、投标文件的递交
1、递交截止时间: 2026 年2 月13 日 09 时 30 分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