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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江阴分公司2026年度办公生产及营业房屋零星维修服务采购项目(标段二)招标公告
日期:2026-01-21 收藏项目
1.招标范围
    1.1招标内容:本项目为集中招标项目。
    本次集中招标合同有效期为:自合同签订之日起1年或项目预算金额用完为止,两者满足其一,合同自动终止。
    1.2"本次招标的预估规模、货物名称、数量及主要技术参数具体如下:本项目主要包含江阴单项金额低于10万元的房屋零星维修和改造项目,以框架合同加订单方式对单项金额低于10万元的房屋零星维修和改造项目进行发包实施,涉及江阴管辖房屋及营业厅维修订单项目、日常零星维修项目(水电维修、办公环境改善、漏水整治等)等工作,具体采购数量以实际为准,具体采购内容和要求详见招标文件。
项目预算:330万元(含税)。
建设地点:江阴市,招标人指定地点。
计划工期:自合同签订生效后根据甲方进度要求完成。
质量要求:合格,符合国家及行业现行质量标准。
保修期要求:符合现行国家规定的质量保修标准。
承包方式:包工包料(甲供材除外)。"
序号 标包名称 产品名称 规格型号 数量 交货地点 交货期
1 标包一 行政服务-房屋装修(管理用) - 1 江阴市 见投标文件
2 标包三 行政服务-房屋装修(管理用) - 1 江阴市 见投标文件
3 标包二 行政服务-房屋装修(管理用) - 1 江阴市 见投标文件
    1.2.1(标段二)中标人数量:1个,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
[100%]
    1.2.1(标段二)中标人数量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有效供应商及成交供应商数量原则相关表格]    每个中标人对应的份额如下:[请在此处自行编辑与采购方案相同的份额分配原则]    1.3本项目设置最高投标限价。各标段最高投标限价折扣为100%,投标人投标报价高于最高投标限价的,其投标将被否决。
#{最高投标限价表}【请前往上方菜单栏“招标文件附表”处进行编辑,转换成PDF后将同步数据至正文!】
2.投标人资格要求
2.1投标人基本资格要求
2.1.1 投标人应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的法人或依法登记注册的其他组织,合法运作并独立于招标人和招标代理机构。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法人下属不具备法人资格的分支机构参与投标的,应提供所属法人针对本项目或覆盖本项目的经营事项的有效授权。
    2.1.2 投标人的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参加同一标包投标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
    2.1.3    2.1.3    2.1.3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如投标人为联合体,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各方必须按招标文件提供的格式签订联合体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的权利义务;    (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包或者未划分标包的同一招标项目中投标。    (4)。    2.1.4 本次招标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1)投标产品制造商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外(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及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2)投标产品制造商为注册地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外资企业(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资本)或者由外国投资者(包括香港、澳门、台湾地区)享有绝对控制权(最大或最多表决权)的企业且必须使用代理商投标和签订销售合同的。代理商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    (2)投标人与投标产品制造商的代理合作关系迄今为止应已持续年(含)以上。    (3)      
   2.1.5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业绩要求:投标人具备自2023年1月1日(以合同或订单签订日期为准)至今至少承接过1起房屋维修类项目合同业绩,提供单项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以单项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如提供框架合同关键页扫描件(包含但不限于合同首页、采购内容页、签章页等关键页),还需提供对应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扫描件,以框架合同的结算发票(或订单或结算单据)时间为准。签订时间缺漏的,若证明材料可有效判断业绩时间满足要求的,予以认可。证明材料不全无法确定为投标人业绩的,不予认可。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资质要求:投标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且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建筑装修装饰工程专业承包二级资质证书及以上资质,提供合法有效的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和资质证书扫描件。
本项目要求投标人满足以下人员要求:1、企业主要负责人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A类证),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提供企业主要负责人为法定代表人的,无须提供社保证明材料);2、项目经理具备合法有效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建造师及以上注册资格证书,同时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项目经理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3、专职安全员具备住房和城乡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C类证),提供专职安全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资质证书、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及无在建工程承诺书材料);4、特种作业人员具备应急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合法有效的特种作业操作证书,投标人至少提供1名同时具备电工作业证书(操作项目:低压电工作业)和高处作业证(操作项目:高处安装、维护、拆除作业)人员,提供特种作业人员合法有效的身份证正反面、证书、投标人为其连续缴纳的近三个月(2025年10月—2025年12月)的社保证明材料)。如投标人使用一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全面实行一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的通知》(建办市〔2021〕40号)规定,签名图像应当与持证人个人手写签名笔迹一致,证书右上角的使用有效期应包含响应截止时间当日。若提供的电子证书无法识别有效信息的,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如投标人使用二级建造师作为项目经理,电子注册证书应当符合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我省二级建造师、二级造价工程师、二级注册建筑师、二级注册结构工程师注册证书电子证照换发的公告》〔2023〕第26号的规定,二级建造师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投标人将自行承担相应后果。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二级建造师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根据江苏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发布的《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部分调整我省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考核、延期复核及证书管理有关事项的公告》〔2023〕第5号的规定,建筑施工企业安管人员、建筑施工特种作业人员统一使用新版电子证照,否则视为无效。江苏省以外的省级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对上述电子注册证书使用有明确规定的,从其规定。
投标人须遵守国家、地方的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规范用工管理,涉及危险作业的人员必须持有特殊工种上岗证,提供承诺书。
   2.2投标人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 为招标人不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附属机构(单位);
(2) 被依法暂停或取消投标资格的;
(3) 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暂扣或者吊销执照;
(4) 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5) 在最近三年内(自2023年02月11日起)被相关行业主管部门或司法机关认定有骗取中标、严重违约、重大工程质量或者安全问题的;
(6)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单位行贿罪,且行贿行为与采购活动相关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7) 在最近五年内(自2021年02月11日起)被判处合同诈骗罪的(以“中国裁判文书网”的生效判决为准);
(8) 被最高人民法院在“信用中国”网站或各级信用信息共享平台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已执行完毕或不再执行的除外;
(9) 为本招标项目提供过设计、编制技术规范和其他文件的咨询服务;
(10) 为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或者与本工程项目的相关监理人存在隶属关系或者其他利害关系;
(11) 为本招标项目的代建人;
(12) 为本招标项目的招标代理机构;
(13)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同为一个法定代表人;
(14) 与本招标项目的监理人或代建人或招标代理机构存在控股或参股关系;
(15) 被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的;
(16) 中国电信在职员工违规担任供应商法定代表人并参与采购活动的;
(17) 中国电信集团有限公司/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违反有关领导人员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行为管理规定,其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参与采购活动的;
(18) 中国电信领导人员离职或退休后三年内违反《国有企业领导人员廉洁从业若干规定》等相关规定任职、投资入股的私营企业、外资企业和中介机构,参与其原任职单位采购活动的;
   (19) 近两年(投标截止时间前24个月)在中国境内(不含港澳台)的非中国电信项目发生施工类一般生产安全责任事故且涉及人员死亡,或施工类较大及以上事故的;;
   (19) 其他按照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处理结果及《中国电信供应商不良行为管理规则》的结果执行规则,应对投标人及其投标产品在本项目中执行禁止采购处理措施的;
   (20) 法律法规、招标文件限定的其他情形。
    投标人是代理商的,本条所指的投标人也包括其所代理的制造商。    联合体投标的,联合体成员均不得存在上述任一情形。    2.3投标产品资格要求
    2.3.1 投标产品应是来自中华人民共和国或是与中华人民共和国有正常贸易与往来的国家或地区的成熟稳定的产品。    2.3.2 投标产品。    2.3.3 投标产品    2.3.4     2.3.5     2.3.6 投标产品应符合中国电信相关技术要求,并满足以下关键技术指标:    2.3.7 投标产品业绩要求:    2.3.8    2.4 投标产品制造商(集成商、软件开发商、软件著作权人等)资格要求    2.4.1 制造商应提供合法有效的登记(或注册)证明文件,应具有良好的银行资信和商业信誉。    2.4.2    2.4.2     2.4.3     2.4.4    2.4.5     2.5现场考察   
    2.6评价检测   
    2.4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要求。
3. 资格审查方法
本项目将进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标准和内容见招标文件第三章“评标办法”,凡未通过资格后审的投标人,其投标将被否决。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2日00时00分00秒至2026年01月27日00时00分00秒(北京时间,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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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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