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2026年余吾煤业排空瓦斯治理项目运行维护,招标人为山西潞安金源煤层气开发有限责任公司,已由山西潞安环保能源开发股份有限公司批准,招标项目资金来自企业自筹,出资比例为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1.项目规模:本项目主要对余吾煤业排空瓦斯治理项目中的瓦斯发电机组及输气系统、供配电系统等的运行维护和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
2.招标内容与范围
(1)项目目标:通过规范化的运行维护和系统化管理,保障瓦斯发电机组在满足额定功率70%以上的发电效率下稳定运行,确保各项运行参数符合技术标准,排放尾气达到《重型柴油车污染物排放限值及测量方法(中国第六阶段)》(GB17691-2018)中Ⅵ阶段表2中给出的限值要求,实现系统无泄漏、设备完好、现场整洁、人员持证上岗,全面提升项目的安全性、环保性与运行可靠性。
(2)招标范围:项目的运行维护分两个部分,分别为瓦斯发电机组及输气系统、供配电系统等的运行维护和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
瓦斯发电机组及输气系统、供配电系统等的运行维护包括瓦斯发电机组的日常保养运行、项修、中修,输送系统及供配电系统的运行、维护、维修及检测等,运行服务所需人员、配件、机物料等由中标人提供。
项目配套脱硝系统的运行维护包括日常运行、维护及项修等,运行服务所需人员、配件、机物料等由中标人提供。
(3)项目地址:山西省长治市屯留区余吾煤业。
(4)服务期限:合同签订之日起一年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资质条件
(1)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投标人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拥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具有电气工程师1名、机电类工程师1名、高压电工至少2名、低压电工至少2名,上述人员需提供相应证书及本单位近6个月社保缴费证明。
2.财务要求:提供具备审计资格的第三方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完整的2024年度财务审计报告,投标人的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应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会计报表。
3.业绩要求:近三年(自投标截止之日起倒算,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准)具有同类型业绩至少一项,具体要求:(1)业绩内容需包含低浓度瓦斯电站(或者瓦斯利用项目)的运行维护服务业绩;(2)业绩证明材料需提供:合同及对应合同的任意一张发票。
4.信誉要求: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s://shiming.gsxt.gov.cn)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招标项目投标。
6.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时间:2026年1月21日19时00分至2026年1月28日19时00分(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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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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