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ZCMJ-2
项目名称:镇宁县质恒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充电堆采购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65.00万元
最高限价:65.00万元
采购需求:采购1600KW充电堆一台,1200KW充电堆一台
标项名称: 镇宁县质恒重卡充电站建设项目充电堆采购
数量: 1家
简要规格描述:详见采购文件
备注:
供货时间:签订合同后15天内到货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提供政府采购法实施条例第十七条规定资料。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或自然人身份证明;(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
2.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
具体要求: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经合法的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2024年度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含资产负债表、利润表、现金流量表和财务报表附注);或提供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的承诺函(格式自拟) ;
3.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具体要求: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自行承诺,格式自拟);
4.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
具体要求:提供2025年至今任意一个月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有效证明材料;(复印件加盖投标单位公章);如无需缴纳,投标人需提供相关证明。
5.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
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格式文件详见投标文件范本);
6. 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1)供应商须承诺: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税收违法黑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7、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条件;
8、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投标,成交供应商不得分包、转包。
二、本项目所需特殊行业资质或要求
/。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 22 日上午09时00分至2026年01月 28 日下午17时00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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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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