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天津市人社局数字社保建设项目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自筹资金1028万元,招标人为中国建设银行股份有限公司天津市分行。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招标方式为公开招标。
二、 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本次采购项目拟分为四个标段。第一标段为总集服务,第二标段为监理服务,第三标段为综合服务管理平台,第四标段为数据治理服务。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及项目需求书。
中标单位数量:第一标段1名;第二标段1名;第三标段1名;第四标段1名(第一标段与第三标段兼投不兼中,第二标段与其它标段兼投不兼中)。
服务期:所有项目按照天津市社保中心对数字社保信息化建设项目的要求进行,预计在合同签订后18个月内完成,具体以天津市社保中心建设项目要求为准。(特殊情况以合同为准)
预算金额:1028万元(含税)。
第一标段:120万元(含税)
第二标段:50万元(含税)
第三标段:474.6万元(含税)
第四标段:383.4万元(含税)
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4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001)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数字社保总集服务;(002)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数字社保监理服务;(003)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数字社保综合服务管理平台;(004)中国建设银行天津市分行数字社保数据治理服务;
三、 投标人资格要求
(一)投标人应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能够开具增值税专用发票。
1.投标人若为独立法人参与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若为分支机构参加投标的,须提供在有效期内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加盖公章、具有法人资格的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及授权书,总公司的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书须加盖总公司公章。
2.投标人应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须提供2024年度经第三方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审计报告或提供投标文件截止日期前近3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财务审计报告须包含审计报告首页、意见页、资产负债表、利润表和现金流量表,无需提供财务报表附注。报告正文应当有会计师事务所公章及2个注册会计师的签字和盖章。
3.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依法纳税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1)季度纳税的企业可提供最近一季度纳税证明并提供季度纳税说明。(2)纳税零申报供应商应提供加盖受理章后的税务大厅零申报报表及由税务机关出具的依法免税的相应文件证明;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纳税相关证明)。
4.投标人须提供2025年01月至投标截止日期前任意一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记录的有效票据凭证。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应提供社会保险基金管理部门出具的证明文件;新成立的单位按实际的缴纳情况递交缴纳社保相关证明。
(二)投标人当前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
须提供至投标截止日近3年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截至开标日成立不足3年的投标人可提供自成立以来无重大违法记录且未处于限制开展生产经营活动、责令停产停业、责令关闭、限制从业等重大行政处罚期内的书面声明加盖公章。
(三)投标人当前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未被“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未被“中国政府采购网”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网站列入严重违法失信名单。
须提供投标截止日前10日内网页查询页面截图加盖公章(截图须体现时间)。开标当日现场进行查询,查询结果如与投标单位提交的查询结果不一致,以开标当日查询结果为准。
(四)法定代表人(负责人)为同一人或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
须提供承诺书及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截图加盖公章。
(五)投标人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
须提供投标人法定代表人、控股股东或实际控制人与建设银行高管及需求部门、采购部门、招标代理机构关键岗位人员不存在有夫妻、直系血亲、三代以内旁系血亲或者近姻亲关系,在法律和财务上独立、合法运作并独立于建设银行和招标代理机构的承诺书加盖公章。
(六)投标人与建设银行不存在利益冲突,不存在损害建设银行合法利益和声誉的情形,不存在针对建设银行的重大诚信问题。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七)投标人在参加招标活动时未处于建设银行供应商暂停合作、禁用、退出等处理期内。
须提供书面承诺函加盖公章。
(八)投标人在本项目招标过程中不存在下列情形,如存在下列情形之一,招标人有权取消其投标或中标资格。情形包括但不限于:1.法定代表人(负责人)在生产经营活动中受到刑事处罚;2.重大并购或重组,影响正常生产经营;3.其他重大风险事项,影响正常采购合作。
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九)投标人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不存在任何侵犯第三方知识产权的情形。如果第三方声称供应商向建设银行提供的服务或服务成果侵犯其知识产权,并已就此对建设银行或供应商提起(包括威胁提起或很可能提起)法律诉讼程序或知识产权行政执法程序(简称侵权诉讼),一方自知悉上述事项起将立即书面通知另一方,建设银行有权采取相应措施,供应商将依法承担全部责任。
须提供承诺函加盖公章。
(十)投标人特殊要求:
1.第一标段供应商资质标准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或满足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
(2)具备CMMI成熟度三级及以上资格认证。
2.第二标段供应商资质标准
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或满足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包括但不限于信息系统工程监理或计算机信息工程监理或信息化工程监理等。
3.第三、四标段供应商资质标准
(1)具备有效营业执照(服务供应商应为依法成立的有限公司提供营业执照,确保服务时间处于公司存续期之内)且经营范围应涵盖或满足本项目需求所涉及的商品或服务。
(2)具备《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登记证书》。
(十一)投标人须提供至少1个近三年(自2023年1月1日起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具有同类项目的服务案例经验。
第一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近三年内信息系统集成案例(集成内容为软硬件集成或软件集成),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二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近三年内信息工程监理服务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第三标段、第四标段投标人需提供一个近三年内软件开发类案例,包括但不限于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盖章页等(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
(十二)投标人须由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参加开标会,须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A.若为法定代表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B.若为委托代理人参与投标,须提供法定代表人资格证明书(须加盖公章)、法定代表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章和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加盖公章且法定代表人签字或盖章)及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加盖公章。
注:A、B两项提供任意一项均可。
(十三)投标人须交纳投标保证金,提供以下证明资料:
(请登录)(十四)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须提供《非联合体投标声明函》。
四、 招标文件的获取
(一)获取时间:从2026年01月22日09时00分到2026年01月28日17时00分,如有变更另行通知。
(二)招标文件的售价(元): 500元/本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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