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 本项目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南向出海大通道多式联运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勘工作劳务采购竞争性谈判,资金已落实,采购人为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现对其进行公开竞争性谈判。
1.2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采用资格后审。
2.项目概况与采购范围
2.1 项目名称:中铁二院工程集团有限责任公司乐山市沙湾区南向出海大通道多式联运港基础设施建设项目地勘工作劳务采购竞争性谈判。
2.2 项目概况:本项目用地面积122354.82平方米(约183.53亩),基地东临女神路、北临石马路,规划建筑面积70226平方米,根据目前区域经济发展诉求,物流园区建设内容主要包括仓储用房、配套服务设施用房、门卫室、高压配电房、堆场、室外地面硬化、绿化及室外设备设施等。后续将结合如何入园企业诉求及区域经济发展进行相应微调。
2.3 本次采购范围:浅孔5500m/223孔,原位测试224m(标贯、动探)及相关土工试验等。
2.4 服务期限:供应商在接到成交通知后5日内进场开工,30天内完成谈判文件要求的全部工作,具体开始结束日期以采购人书面通知为准。
2.5 安全、质量要求:满足国家法律、法规等相关规范、规定要求,以及招标人提供的勘察任务书及其他相关文件。
2.6 包件划分:划分为1个包件。
3.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资质要求: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工商局登记注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有关法律,合法成立并存续且具有独立民事责任能力且在法律上和财务上独立,具备有效企业工商营业执照,若为事业单位可提供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具有国家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勘察综合资质甲级或者工程勘察专业资质(岩土工程)甲级或者工程勘察劳务(钻探)资质和工程勘察专业类(岩土工程(物探测试检测监测))资质甲级。
3.2 业绩要求: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截止日),具备不少于1个独立承担过或正在承担的工程勘察业绩。项目业绩以签订合同协议书时间为准(提供合同协议书复印件或其他证明材料)。
3.3 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有良好的财务状况,具备承担该项目工作资金能力,提供近一年(2024年)经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若为事业单位仅须提供资产负债表),或附财务状况良好承诺书(法人代表签字并加盖公章)。
3.4 信誉要求:(请登录)
3.5 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供应商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谈判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3.6 其他人员要求:
3.6.1 质量负责人:须为本单位正式员工,大学本科及以上学历,具有岩土工程或地质相关中级职称及以上。(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供应商单位最近 6 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谈判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3.6.2 供应商须提供满足包件要求的机长,每台套机组不少于配备机长1人、组员2人。
3.6.3 供应商须提供满足包件要求的现场编录人员,每名编录人员承担不超过5台设备编录工作。
注:(1)质量负责人应附由社保部门出具的在该供应商单位最近6个月连续缴费证明,从谈判公告发布时间的上一个月或上上个月起算,往前推6个月的连续、不间断的缴费证明。
(2)本项目拟投入的项目负责人、质量负责人均不得同时在其他项目任职。
3.7 设备要求:根据工期要求,各包件均要求乙方高峰时期进场浅孔钻机数量不得少于 3 台。供应商最终投入本项目现场各种设备应满足采购人工期要求。供应商的钻探设备,需提供设备来源证明材料,自有提供购置证明材料,租赁提供租赁合同等证明文件。
3.8 其他要求:无 。
3.9 本次采购 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谈判文件的获取请于 2026 年 1 月 21 日至 2026 年 1 月 24 日 23 时 59 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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