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措美县乃西乡鲁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EPC),已由项目审批/核准/备案机关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国家投资、财政常态化补助衔接资金、本级自筹和群众自筹,招标人为西藏措美县发展改革和经信商务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 公开招标 。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项目规模: 新建宜居宜业民居20套,总建筑面积为1884.16㎡及配套附属工程。
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措美县乃西乡鲁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EPC):
2.1项目名称:措美县乃西乡鲁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EPC)。
2.2建设地点:措美县乃西乡鲁麦村。
2.3建设规模及内容:新建宜居宜业民居20套,总建筑面积为1884.16㎡以及配套附属工程。
2.4标段划分:本招标项目共划分为1个标段。
2.5招标范围:本项目采用EPC工程建设模式,包括但不限于设计、采购、施工、设备购置及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配合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等,并对工程的质量、安全、工期和造价等全面控制及负责。以上所有工作所需的一切费用均包含在此次招标范围内,投标人应充分考虑相关投入。
招标人有权根据规划调整及项目的实际情况在招标过程中或合同执行过程中部分调整总承包商直接施工的工程范围、暂估材料设备范围,本条款不视为招标人违约,投标人对此不得有异议、不得借此要求招标人承担违约责任。
2.6 质量要求:
2.6.1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6.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6.3施工质量:须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7计划总工期:270日历天(具体工期以签订的合同为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措美县乃西乡鲁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EPC):
3.1投标人须是在国内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本项目相应的设计、施工能力。
3.2投标人资质:
设计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乙级(含)及以上资质;
施工资质:须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真实有效的营业执照,须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
3.3拟派本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一级注册建筑师执业资格,联合体投标的须为联合体中设计单位人员;
拟派本项目施工项目经理(建造师):须具备相关主管部门核发的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施工负责人(项目经理)可以兼任项目负责人。
3.4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报名截止日,具有1个类似项目的设计业绩和施工业绩。
类似业绩是指:建筑工程或类似EPC设计业绩(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已完工建筑工程施工业绩或已完工类似EPC业绩(以竣工验收时间为准)。联合体投标的,根据联合体协议中的责任分工,由联合体成员分别提供业绩。
注:设计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或合同,施工业绩提供中标通知书和合同、已完工证明或竣工备案证明等相关竣工证明材料。
3.5近三年:即2022年—2024年度,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财务报告显示财务状况良好。((如公司成立不足三年,则提供公司成立以来的由会计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财务报表)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6投标人须根据藏建市管函〔2018〕275号文要求备案,提供西藏自治区建筑市场监管公共服务平台截图(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7近三年无重大安全、质量事故(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符合要求)。
3.8本项目接受联合体投标。本项目只接受具有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及以上资质的投标人作为牵头人组成设计、施工一体化的联合体投标,其中联合体成员家数应不超过2家。联合体成员应签订联合体投标协议书,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各方权利义务。
本标段 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001措美县乃西乡鲁麦村宜居宜业和美村庄建设项目(EPC):
获取时间: 2026-01-22 00:00 -- 2026-01-29 0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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