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综合技术服务询比采购询比采购公告
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根据采购工作安排,就下述项目组织询比采购,现诚邀符合资格要求的潜在供应商参加本项目。
1.标段(包)名称: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综合技术服务
2.标段(包)编号:2026
3.采购方式:询比采购
4.采购组织人: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
5.代理机构:……
6.项目概况:
6.1资金来源:自筹
6.2项目概况:
一期项目装机规模60MW(等容30MW,增容30MW),拟采用7.5MW风力发电机8台,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升压箱变。箱式变采用国产组合式箱变(干变)。本期共出2回35kV集电线路接入220kV升压汇集站35kV侧。配套建设1座220kV升压汇集站(220/35),汇集站规划建设2台240MVA主变,本期建设1台240MVA主变。
二期项目装机规模60MW(等容30MW,增容30MW),拟采用7.5MW风力发电机8台,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升压箱变。箱式变采用国产组合式箱变(干变)。本期共出2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220kV升压汇集站35kV侧。
三期项目装机规模80MW(等容40MW,增容40MW),拟采用8MW风力发电机10台(或10MW风力发电机8台),风力发电机组与升压箱变采用一机一变单元接线方式,每台风力发电机组配置1台升压箱变。箱式变采用国产组合式箱变(干变)。本期共出4回35kV集电线路接至220kV升压汇集站35kV侧。
本工程220kV线路自中节能220kV升压汇集站接至盐湖750kV汇集站(以接入系统批复意见为准),预计外送线路35km。导线推荐采用2×JL/G1A-400/50型钢芯铝绞线,电缆采用ZC-YJLW02-127/220kV-1×1800。全线架设双地线,两根均采用24芯OPGW光缆。
本项目项目名称以“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综合技术服务询比采购”为准。
7.采购内容:
7.1供应商需依托对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及乌鲁木齐市地区自然资源局、林草局等部门政策的精准把握,完成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一期、二期、三期风电项目(三个备案项目)以及升压汇集站项目、送出线路和对侧间隔项目(两个核准项目)的选址论证报告及批复、用地规划、勘界报告、用地预审、选址意见书、林草手续办理、不涉自然保护区、不涉生态红线证明、林草补偿、林草批复、耕地占用税、临时用地手续办理等全流程技术服务,确保取得《选址意见书》《用地预审意见》《林草使用批复》《临时用地批复》等全部法定文件,保障项目用地、用草合规性,规避政策风险。
7.2严格遵循《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建设项目用地预审管理规定》《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林地保护管理条例》《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草原法实施办法》等法规规章;符合乌鲁木齐市国土空间规划、风电场专项规划及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城镇开发边界“三线”管控要求;手续办理流程需适配新疆属地部门审批规范,涉及跨部门协调的需主动对接并建立高效沟通机制。
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8.主要技术要求:具体详见采购文件第四章“合同条款及格式”及第五章“采购人要求”。
9.工期/交货期/服务期限要求:
9.1采购需求人提交可研资料后10天内,乙方需要提交成果性文件(如相关报告初版文件)。
9.2合同生效后15个工作日内,完成选址论证报告编制并提交采购人审核,审核通过后20个工作日内,取得选址论证报告批复及选址意见书,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9.3选址意见书取得后25个工作日内,完成用地勘界及勘界报告编制,同步完成用地规划方案编制;审核通过后30个工作日内,取得用地预审意见具体按合同约定执行。
9.4用地预审意见取得后30个工作日内,完成林草资源调查、不涉及敏感区域证明办理及补偿方案编制;补偿协议签订后25个工作日内,取得林草使用批复。
9.5临时用地手续需在项目施工队伍进场前15个工作日内办理完成;耕地占用税申报需在用地预审通过后10个工作日内协助完成。
9.6定期向采购人提交服务进度报告(每周1次),详细说明手续办理进展、存在问题及下一步计划。
9.7建立专属服务团队,提供7×24小时应急响应,对采购人提出的问题需在2小时内回复,重大问题需在1个工作日内提出解决方案。
10.建设/交付/服务地点要求:中节能风力发电(新疆)有限公司托里风电场“以大代小”技改增容扩建项目在原有中节能托里风电场项目地址新建,距乌鲁木齐市直线距离约36km,距乌鲁木齐县直线距离约22km,场区西侧约6km处有S103乌鱼线通过,北侧约13km处有G312及京新高速通过,交通便利。
11.对供应商的资格要求
11.1本项目接受联合体参与。
11.2资格要求:
(1)资质要求:供应商须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依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并同时具备以下①、②、③三项资质:
①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同时具有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风力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变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工程设计电力行业送电工程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本项资质证书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项目规划方案设计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②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颁发的乙级及以上测绘资质(专业类别为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本项资质证书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工程测量、界线与不动产测绘、地图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③城乡规划(国土空间规划)编制乙级及以上资质(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提供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且本项资质证书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建设项目规划选址和用地预审阶段相关论证报告编制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2)财务要求:供应商须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少于规定年份的,提供成立之日至今的财务报表或财务审计报告,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成员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3)业绩要求:供应商自2023年1月1日(含)至今,具有类似规划方案设计或类似用地规划编制或类似勘界报告编制或类似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或类似林草手续办理服务业绩,业绩数量累计不少于10个(业绩须提供合同证明,提供合同首页、服务内容页、签字盖章页,同时提供项目审批文件,业绩时间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联合体参加的,类似规划方案设计服务业绩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用地规划编制服务业绩必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勘界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选址论证报告编制服务业绩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类似林草手续办理服务业绩须由联合体协议书中约定承担相应工作的联合体成员提供。
(4)信誉要求: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http://www.creditchina.gov.cn/)失信被执行人名单。联合体参加的,联合体各方均须满足以上要求。
(5)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询比。否则,相关响应文件均无效。
12.资格审查方式
本项目资格审查方式为【资格后审】,潜在供应商自行判断是否符合公告要求,并决定是否获取采购文件参与项目。
13.采购文件的获取
13.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2026-01-21 00:00:00~2026-01-28 23:59:59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电话:010-53658120
手机:13718359801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zhangpei@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