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项目名称:红花岗区中医院制氧设备及负压系统项目遴选合作方采购项目
(2)项目最高限价:人民币109万元
(3)供货安装期:中选合作方需于合同签订后15日内,将全部货物运送至项目业主指定地点,并完成安装调试及验收工作。
(4)合作方招募内容:为满足红花岗区中医院医疗服务需求,提升医用气体系统(制氧设备及负压吸引系统)的稳定性与安全性,湘江医养公司(以下简称采购人)拟通过引入社会资本合作共建的方式采购并运营相关设备。采购人作为牵头单位,联合具备资质的合作伙伴共同出资购置设备,实现资源共享与风险共担。本项目旨在通过公开遴选确定优质合作方,确保设备性能达标、服务质量可靠。
(5)设备质保期:2年
二、合作主体
1.采购人:出资比例为总投资的40%,负责项目统筹协调、资质审核、监督管理及后期运营对接。
2.合作方:出资比例为总投资的60%,需具备医疗设备供应/运维资质及项目实施能力。
(三)合作内容
1.设备采购:双方按出资比例共同出资,采购符合国家医疗标准的制氧设备及负压系统(具体见参数)。
2.权责分工:采购人:主导项目合规性审查、资金使用监管、医院协调对接;合作方:负责设备选型、厂家谈判、授权获取、安装调试及后期运维服务。
3.运营管理:设备所有权归双方共有(按出资比例),采购人享有优先使用权,合作方负责日常维护与技术支持。
4.收益分配:设备投入使用后产生的经济效益按出资比例分配。
5.风险承担:因设备质量问题导致的损失,由合作方承担主要责任(采购人保留追责权);不可抗力风险由双方共担。
三、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资料:
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营业执照或法人证书等证明文件。
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或2025年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③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清单和专业技术能力人员名单;或承诺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④具有依法缴纳税收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依法缴纳税收的凭据证明材料(依法免税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⑤具有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2025年至投标截止时间前任意1个月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材料(不需要缴纳社保资金的供应商需提供相应证明文件)。
⑥参加本次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违法违规记录:提供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三年内供应商及供应商的法定代表人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重大违法记录是指供应商因违法经营受到刑事处罚或者责令停产停业、吊销许可证或者执照、较大数额罚款等行政处罚)的书面声明。
⑦信用查询记录:提供信用查询或供应商信用记录承诺书原件加盖单位公章(供应商须在“信用中国”网站、中国政府采购网等渠道查询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如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企业经营异常名录中的供应商取消其投标资格,并承担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责任及后果。)
2.特殊资格要求:供应商须具备《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或《中华人民共和国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第二类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获取采购文件
(一)获取磋商文件时间:2026年1月21日至2026年1月28日(以磋商公告时间为准),每天9:00至17:0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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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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