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招标条件
本次招标项目为 湘江流域耒水永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招标人为 中交长江(重庆)水利工程有限公司湘江流域耒水永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部 ,招标项目资金来自自有资金,出资比例为 100%。该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 预制构件 采购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概况:项目拟对湘江流域耒水永兴片区水环境进行综合治理,治理总长度约56.40公里。其中:九山河流域治理范围为悦来镇坪田村至高亭司镇高冲村段,治理长度34.40公里;便江流域治理范围为龙华山庄至青布滩段及支流龙山河,治理长度16.80公里;注江流域治理范围为便江街道龙门口至注江入便江交汇口段,治理长度5.20公里。
项目拟建设污水管网19.40公里,生态护岸36.20公里,生态沟渠26.50公里,河道垃圾清理3.72万吨,生态隔离带1.60平方公里,人工湿地1.25平方公里。
2.2 项目地址:湖南省郴州市永兴县
2.3 招标内容:湘江流域耒水永兴片区水环境综合治理工程项目自嵌式生态挡墙预制构件
2.3.1 招标人不组织投标预备会,不组织现场考察,投标人可以选择多种运输方式和多种运输线路,投标人的综合费用不因运输方式和运输线路的变化而调整,投标人报价时应将此因素考虑在内。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 企业资质:经营范围包含建筑材料销售、水泥制品销售等,营业执照合法有效。
3.2 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
3.3 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财务会计制度。投标人须具备一定的垫资能力和垫资期限。如投标人中标,须对支付材料款过程中办理手续所需的时间给予充分理解,在资金紧张阶段对支付时间给予充分理解。
3.4 履约信用要求:因质量原因被国家、地方行业管理部门或其他机构通报,正在进行整改的供应商和产品不得参与投标。生产商或代理商具有良好的社会信誉,近3年内没有与骗取合同有关的犯罪或严重违法行为而引起的诉讼和仲裁;近3年不曾在合同中严重违约或被逐;财产未被接管或冻结,企业未处于禁止或取消投标状态。
3.5 投标人必须保证中标签订合同后直接供应,否则视为中标人违约,扣除全部履约保证金。投标人中标后,应对招标人组织开展的准入考察工作予以积极配合;投标人应确保提供的相关资料齐全并且真实有效,否则承担一切法律责任。
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被否决。单位主要人员如存在历史控股、历史任职关系的不同单位,经由评标委员会核实,认定投标是否有效。
3.6 至投标截止时间,若投标人出现以下情况,其投标将被拒绝:
(1)被省级及以上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招标项目所在地的投标资格且处于有效期内;
(2)被责令停业,暂扣或吊销执照,或吊销资质证书;
(3)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4)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经营异常企业名单;
(5)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 2026 年 01 月 21 日 16 时至 2026 年 01 月 26 日 16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方婷
电话:010-53341173
手机:13011091135 (欢迎拨打手机/微信同号)
邮箱:fangting@zbytb.com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