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瓮安县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项目编号:P52272520260000F2
项目序列号:ZFCG20260113005
预算金额(元):860000.00元
最高限价(元):860000.00元
采购需求:物业服务;全院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重点部位巡查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一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标项一:
标项名称:瓮安县妇幼保健院物业管理及相关配套服务
数量:1
预算金额(元):860000.00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物业服务;全院消防安全巡查每天不得少于一次,重点部位巡查时间不得少于2小时一次,具体详见竞争性磋商文件
备注:
合同履约期限:服务期为三年,服务合同经年终考核合格后一年一签,如考核不合格将终止合同并重新进行招标。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标的所属行业:物业管理,监狱企业和残疾人福利性单位视同小型、微型企业,享受预留份额。①符合条件的中小企业投标必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中小企业声明函》为准)。②符合条件的监狱企业投标提供由省级以上监狱管理局、戒毒管理局(含新疆生产建设兵团) 出具的属于监狱企业的证明文件,不再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③符合条件的残疾人福利性单位投标必须提供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格式以“投标文件格式”中《残疾人福利性单位声明函》为准)。注:三项声明函提供其中一项即可享受中小企业预留份额。投标人按照规定提供的声明函内容不实的,属于提供虚假材料谋取中标,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等国家有关规定追究相应责任。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无。
4.申请人资格要求:①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有效营业执照或其他组织证明文件复印件加盖公章;②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③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④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⑤参加本次采购活动前三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提供承诺函,详见投标文件格式;⑥供应商信用信息:投标供应商未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记录失信被执行人或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或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不处于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中的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期间。(以采购代理机构于投标截止日当天在“信用中国”网站及中国政府采购网查询结果为准,如相关失信记录已失效,供应商需提供相关证明资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2026年01月21日00时00分至 2026年01月28日 23时59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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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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