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970,143.92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2026年紫阳县春节照明设施提升工程):
合同包预算金额:970,143.92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970,143.92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公共设施施工 | 970143.92 | 1(项) | 详见采购文件 | 970,143.92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紫阳县春节照明设施提升工程)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1.《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财库〔2020〕46号);
2.《财政部司法部关于政府采购支持监狱企业发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4〕68号);
3.《财政部民政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关于促进残疾人就业政府采购政策的通知》(财库〔2017〕141号);
4.《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实施意见)的通知》(财库〔2004〕185号);
5.《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建立政府强制采购节能产品制度的通知》(国办发〔2007〕51号);
6.《财政部环保总局关于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实施的意见》(财库〔2006〕90号);
7.《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市场监管总局关于调整优化节能产品、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执行机制的通知》(财库〔2019〕9号);
8.《关于印发环境标志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8号);
9.《关于印发节能产品政府采购品目清单的通知》(财库〔2019〕19号);
10.《财政部农业农村部国家乡村振兴局关于运用政府采购政策支持乡村产业振兴的通知》(财库〔2021〕19号);
11.《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印发陕西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办法》(陕财办采〔2018〕23号);
12.《陕西省财政厅关于加快推进我省中小企业政府采购信用融资工作的通知》(陕财办采〔2020〕15号);
13.其他需要落实的政府采购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2026年紫阳县春节照明设施提升工程)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提供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事业单位法人证书/专业服务机构执业许可证/民办非企业单位登记证书等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
2.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提供本人身份证复印件;授权代表参加投标时,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法定代表人和被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
3.供应商应具有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三级)及以上资质,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施工能力;拟派项目经理应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和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2024年度的财务审计报告(成立时间至提交投标文件截止时间不足一年的可提供银行资信证明),或其基本存款账户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 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费凭据;(依法免税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文件证明);
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2025年06月01日至今任意一个月的缴社保缴费凭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情况证明;(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关证明);
7.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
8.供应商通过“信用中国”查询企业信用记录,对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案件当事人名单、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供应商,将拒绝其参与政府采购活动;(提供查询结果网页截图并加盖供应商公章);
9.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
10.根据关于印发《政府采购促进中小企业发展管理办法》的通知财库〔2020〕46 号要求,本项目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投标企业须提供中小企业声明函;
11.本项目不接受任何形式的联合体磋商。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2日 至 2026年01月28日 ,每天上午 08:30:00 至 12:00:00 ,下午 14:00:00 至 17:00:0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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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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