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一、招标条件 | |||||||||
| 伊宁市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已经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备案。招标人为伊宁市城市管理局,工程所需资金来源为其他。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伊宁市2025年清洁能源替代(煤改气)工程一期项目(监理)进行公开招标。本次招标对投标报名人的资格审查,采用资格后审方法选择合适的投标申请人参加投标。 | |||||||||
| 二、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 |||||||||
| 1.本次招标项目的建设地点:伊犁哈萨克自治州伊宁市 2.工程规模:新建 De63 中压天然气管道4363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 0.4MPa;新建 De63-De110低压天然气管道6412米(其中De63管网368米、De90 管网5864米、De110管网180米),采用PE管材、电熔连接,设计压力9.9KPa;新建 DN50-DN80钢制天然气管道156929米(其中DN50 管网 34713米、DN80管网122216米),采用焊接连接,设计压力9.9KPa;同步新建额定流量Q=150Nm3/h的调压箱107 台,并配套建设相关附属设施。 3.本公告共划分为1个标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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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 |||||||||
| 1.资质等级及范围:[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类别和等级:[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其它要求: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工程监理·专业资质·市政公用工程·市政公用工程乙级](含)以上。 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注册监理工程师·市政公用工程](含)以上 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资格审查的具体要求见招标文件。资格后审不合格的投标人投标文件将按废标处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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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四、投标 | |||||||||
| 1.投标截止时间:2026年02月10日 10时30分 | |||||||||
| 五、招标文件的领取 | |||||||||
| 1.领取时间:2026年01月20日 1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4日 19时30分。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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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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