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招标条件本
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2.项目规模: 新建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其中处理车间5000平方米,配置破碎机、干燥机、煅烧炉、磨粉机、包装等主要设备及原料暂存库、给排水和电力等附属设施。主要处理红石膏泥饼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采用破碎、干燥、煅烧、粉磨工艺,形成年产10万吨石膏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固体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3025112700481002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新建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其中处理车间5000平方米,配置破碎机、干燥机、煅烧炉、磨粉机、包装等主要设备及原料暂存库、给排水和电力等附属设施。主要处理红石膏泥饼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采用破碎、干燥、煅烧、粉磨工艺,形成年产10万吨石膏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固体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投标其他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0日到 2026年02月08日
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已由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批准,项目资金来源为 其他,招标人为巴楚县商务和工业信息化局。本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进行公开招标。
二、项目概况和招标范围
1.招标项目所在地区: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喀什地区·巴楚县2.项目规模: 新建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其中处理车间5000平方米,配置破碎机、干燥机、煅烧炉、磨粉机、包装等主要设备及原料暂存库、给排水和电力等附属设施。主要处理红石膏泥饼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采用破碎、干燥、煅烧、粉磨工艺,形成年产10万吨石膏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固体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3.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标段1 标段(包)编号:65313025112700481002001 标段(包)名称: 喀什地区巴楚县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建设项目监理 招标范围: 新建年综合利用20万吨固体废弃物资源化利用设施1座,其中处理车间5000平方米,配置破碎机、干燥机、煅烧炉、磨粉机、包装等主要设备及原料暂存库、给排水和电力等附属设施。主要处理红石膏泥饼等工业固体废弃物,项目采用破碎、干燥、煅烧、粉磨工艺,形成年产10万吨石膏产品的生产能力,实现固体废弃物高效资源化利用。本项目施工图纸和工程量清单范围内所有内容监理。
三、投标人资格要求
1.企业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监理乙级】(含)以上资质。2.项目负责人资质要求: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注册监理工程师资格。3.投标其他条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承担本工程的能力。4.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四、招标文件的获取
1.获取时间:2026年01月20日到 2026年02月0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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