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26年12月所需铝箔玻璃钢等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项目业主为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26年12月所需铝箔玻璃钢等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进行公开招标,特邀请有兴趣的潜在投标人参加投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 项目名称: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26年12月所需铝箔玻璃钢等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
2.2 招标范围:无锡市水务集团有限公司2026年1月-2026年12月所需铝箔玻璃钢等及相关服务采购项目,详见第五章招标货物技术规格。
2.3 评标办法:本次招标的评标将采用综合评估法。
2.4 最高限价:200万元,其中:第一部分最高限价100万元,第二部分最高限价100万元。最终投标报价和各部分投标报价均不得超过最高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2.5每个规格的投标单价报价不得超过单价限价,否则将被否决投标。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法人企业(提供投标人的营业执照等证明文件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2投标人须提供通过“信用中国”网站渠道查询企业信用记录报告并网上打印,未提供上述信用记录或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不予通过(投标人须在上述网站中注册方可查询,查询后请点击“下载信用报告”);
3.3投标人具有良好的商业信誉和健全的财务会计制度,提供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任一月份的财务状况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至少包括资产负债表和利润表),或其基本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开具),或2024年度经审计的财务报告复印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
3.4 投标人具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提供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任一月份的纳税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依法免税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和距开标时间3个月内任一月份的依法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并加盖投标人公章(凭据可以是缴费的银行单据、专用收据、社会保险缴纳清单或者所在社保机构开具的证明等,依法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应提供相应文件说明);
3.5 被授权委托人应具备与本企业签订的劳动合同,并提供投标人依法为其缴纳的近三个月中任意一个月(不含投标当月)社保证明文件扫描件并加盖投标人公章(法定代表人参与的除外);
3.6投标人若为代理商,则须取得制造商就参加本项目投标的唯一授权;
3.7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个人的两个及两个以上法人企业,只能有一家法人企业参加本项目投标;
3.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获取时间:2026年1月20日至2026年1月26日17时30分。(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下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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