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项目基本情况
1、项目编号:HNCX
2、项目名称:河南省精神病医院全自动生化分析仪采购项目
3、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4、预算金额:900000元 最高限价:900000元
5、采购需求(包括但不限于标的的名称、数量、简要技术需求或服务要求等)
5.1 采购内容:全自动生化分析仪1台及配套中文LIS电脑、打印机、LIS双工接口、配套UPS电源及纯水机。详见磋商文件第三章“采购清单及技术要求”。
5.2 质量要求:合格,满足国家相关标准及采购人要求。
5.3 质保期:≥5年。
5.4 交货期:合同签订后30日历天内完成安装调试。
5.5 交货地点:采购人指定地点。
6、合同履行期限:按合同约定。
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
8、是否接受进口产品:是。
9、是否专门面向中小企业:否。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满足的资格要求:无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3.1供应商资格要求:①供应商为生产企业的应提供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生产企业许可证》;②供应商为代理商或经销商的应提供在有效期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
3.2根据《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25 号)和《河南省财政厅关于转发财政部关于在政府采购活动中查询及使用信用记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库〔2016〕15号)被列入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指政府采购行政处罚有效期内);被列入“中国执行信息公开网”(http://zxgk.court.gov.cn/shixin)失信被执行人的;被列入“信用中国”网站( www.creditchina.gov.cn)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将被拒绝参加投标。注:采购代理机构在开标当天将对所有参与本项目供应商的信用情况(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进行查询、打印留存。若在开标当天查询到供应商有相关负面信息的,则该供应商的投标视为无效;
3.3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直接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提供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查询打印的相关材料并加盖公章(需包含公司基本信息、股东信息及股权变更信息)】。
三、获取采购文件(即:磋商文件)
1.时间:2026年01月21日至2026年01月27日,每天上午08:30至12:00,下午14:30至17:30(北京时间,法定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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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陈思颖
电话:010-826566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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