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 建设地点:重庆市沙坪坝区垄安大道120号深国际重庆沙坪坝综合物流港。
2.2 项目概况与建设规模:本项目利用重庆沙坪坝深国际物流港A5库屋顶约14196平方米,建设分布式光伏发电项目,安装光伏组件约2718片,逆变器11台,光伏组件容量为1766.7kWp,逆变器装机容量为1450kW,同步完善相关配套设施。项目上网模式为“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接入电压等级为0.4千伏,总装机容量1.45兆瓦,年预计发电量约120.99万度。
2.3 ?本项目工程总投资金额:556.47万元
2.4 招标范围:
包括施工图设计及所必需的审查服务、屋面钢结构加固、设备材料采购、光伏电站的施工、设施设备安全“三同时”(如有)、调试并网、工程验收以及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其他工作,包括但不限于:
(1)电网接入批复、光伏组件至并网点施工图设计,单体项目的设计报告需通过甲方组织的审查;
(2)光伏屋面钢结构加固施工图设计及施工(原建筑屋面未预留光伏荷载,需按新增光伏组件设备及支架均布荷载进行屋面结构加固,加固施工需考虑现状库内已安装货架、生产线,以及仓库正常运营对工作界面的影响),包括但不限于屋面加固的施工图设计、屋面加固施工、屋面钢结构加固产生的各项零星维修、施工过程中对库内原有货物及设施的保护(腾挪)、因现场施工导致的防水修复等相关措施;
(3)设备材料采购(包括光伏组件等一切设备及施工主、辅材的采购、运输、卸车、到货、保管、二次倒运等)所有设备和相关试验需满足并符合电网公司对项目接入的各项要求,根据所提供方案填写详细的设备材料及清单,满足并网要求所需的辅助设施、原有运行设备满足并网要求所需改造升级;
(4)光伏电站的施工,包括但不限于:屋顶障碍物清除、屋顶防水(因现场施工导致的防水修复)、屋顶光伏电站的施工(含竣工验收、安装(含接地)、试验及检查测试、并网验收、手续办理、协调工作、竣工验收等)。设备标识标牌采购、安装,项目实施过程中安全措施、护栏、检修通道等设置,项目验收移交后质保期服务等;
(5)根据项目当地主管部门要求,完成本项目光伏电站设施设备安全“三同时”工作(如有);
(6)调试并网(包括并网手续、系统调试、涉网调试、试运行等全部并网接入工作);
(7)工程验收(包含消防验收、交付投产、全部技术资料整理归档移交、专项验收和竣工验收);
(8)为完成工程建设所必需的其他工作。
2.5 工期要求:总工期110日历天,缺陷责任期24个月。
2.6 标段划分(如有):/
2.7 其他:/
3. 政府采购工程
3.1 是否属于政府采购工程:□是 ?否
3.政府采购工程3.投标人资格要求4.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以下条件:
4.1.1 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具备的资质条件:投标人须同时满足以下(1)、(2)项条件
(1)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工程设计综合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乙级及以上资质或工程设计电力行业新能源发电专业乙级及以上资质;
(2)施工资质:投标人须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电力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及以上资质且安全生产许可证在有效期内,同时应具备国家能源局(或其派出机构)颁发的“承装(修、试)电力设施许可证”承装、承修和承试三级及以上资质。
联合体投标的,须提供共同投标协议,并按共同投标协议约定的分工提供。
4.1.2 投标人还应在人员、业绩、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实施能力,详见招标文件第二章投标人须知前附表第1.4.1项内容。
4.2 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1)联合体所有成员(含联合体牵头人)数量不超过2家,须具有施工单位资质的单位作为联合体牵头人。
(2)联合体各成员单位应为独立法人,联合体各成员间须签订共同投标协议书,并明确联合体牵头人和联合体成员职责分工、主要权利和义务。联合体各方均应当具备承担招标项目的相应能力;共同
投标协议约定同一专业分工由两个及以上单位共同承担的,按照就低不就高的原则确定联合体资质。
(3)联合体各方共同签订共同投标协议后,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投标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本项目中投标。母公司已参与投标的, 其子公司不得另外组建参加到联合体投标。
.技术成果经济补偿本次招标对未中标人投标文件中的技术成果给予经济补偿。 给予经济补偿的,招标人将按如下标准支付经济补偿费: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投标截止时间,下同)为2026-03-04 09: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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