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名称:新沂市2025年排水达标区提升工程
采购方式:竞争性磋商
预算金额:395.000000万元(采购包1:196.000000万元;采购包2:199.000000万元)
最高限价(如有):395万元(采购包1:196万元;采购包2:199万元)
采购需求:
新沂市2025年排水达标区提升工程,项目地点位于新沂市,主要对污水管网破损、缺失进行维修,结合城区排水管网清淤检测成果对部分管网进行非开挖修复等建设内容,具体详见磋商文件、工程量清单、图纸。
合同履行期限:30日历天
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否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一)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提供投标人合法有效的法人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或其他组织应提供合法证明文件的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财务状况报告;至少提供:即提供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资产负债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投标人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利润表月报表原件的扫描件1份或提供投标人上年度财务报告原件的扫描件或供应商的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原件的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投标人在本项目开标时间前6个月内任何1月(不含开标当月)的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相关材料扫描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投标人应提供相应其依法免税或不需要缴纳社会保障资金的证明文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4.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证明材料提供具备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5.投标人参加政府采购活动前3年内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的书面声明(加盖电子签章,格式见《磋商文件》附件);
(二)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采购包2
1.此项目属于专门面向中小微企业采购的项目,供应商应为中小企业、监狱企业、残疾人福利单位。
(三)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采购包1
1.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采购包2
1.1.供应商须具备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含)以上资质(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2.2.供应商须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3.3.供应商拟派项目负责人(注册建造师)具备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含)以上建造师资格,并取得《建筑施工企业项目负责人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无在建工程(提供无在建证明材料(格式自拟),其余提供原件扫描件加盖电子签章)。
三、获取采购文件
时间:自磋商文件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
四、响应文件提交
截止时间:2026-02-02 09:30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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