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煤气净化环保节能升级改造项目EPC总承包已由张家口市宣化区行政审批局以宣行审技改备字〔2025〕14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建设资金来自企业自筹,项目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宣化钢铁集团有限责任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施工总承包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2.1.1工程范围及主要内容:包括煤气鼓风机单元、HPF脱硫单元、制酸单元、硫铵单元、蒸氨单元、终冷洗苯单元、自动化系统、各单元间工艺管道连接线(含至冷凝、电捕单元间工艺管道,不含区域间公辅介质管道)、旧有脱苯系统设备更新及维修等。煤气净化装置处理能力105000Nm3/h,制酸装置硫酸产量2.0万吨/年。2.1.2建设地点:河北省张家口市宣化区宣钢东厂区。2.1.3工期: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30日历天。2.1.4质量标准:达到国家及行业质量检验评定标准。
2.2招标范围:承包方负责全部工程内容以及因该工程所引起的所有相关工程内容及所有费用,系统整体设计、施工图设计、设计范围对应的咨询服务、含土建、冬季施工措施费、设备成套供货、设备安装、钢结构和各种管线制安、建筑安装工程、系统调试、性能试验、单体试车、联动试车、热负荷试车、保产、达产、服务、竣工验收、红线内防腐涂装、项目红线区域内地面硬化、职工培训、服务、消防等全过程的一切工作内容及其它与本工程相关的服务等全过程的交钥匙总承包(EPC)工程。以上工程量具体以现场实际为准,满足招标文件要求,具体要求详见招标文件第五章《发包方要求》。。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投标人须为依法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注册的独立法人,并在人员、设备、资金、技术等方面具备相应的履约能力;(2)投标人还须同时具备以下资质:设计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工程设计综合资质甲级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甲级资质或工程设计化工石化医药行业(化工工程专业)甲级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冶金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或石油化工工程施工总承包一级(含)以上资质,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应提供本单位2024年度由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至少包括报告审计意见页、签字盖章页、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或开标日前6个月内投标人开户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应提供内容齐全的原件扫描件,否则视为无效;银行出具的存款证明不能替代银行资信证明)。
3.1.3信誉要求:(请登录)
3.1.4其他要求: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的投标,否则均投标无效。
3.1.5项目负责人资格要求:投标人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应具备机电工程一级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以及《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书在有效期内,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中标后至完工前也不得在其他项目担任项目经理,提供最近一年内连续缴纳6个月以上养老保险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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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3.2.1联合体成员数量最多不超过3家(含3家)。联合体各方应具备承担招标项目各自负责部分的相应能力,应当签订共同投标的联合体协议,明确约定各方拟承担的工作和责任,联合体成员中安装施工方必须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许可证”。联合体协议应当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牵头单位对标段范围内的设计、供货、施工、安装、调试、技术服务总负责。联合体牵头单位就中标项目向招标人承担主要责任,联合体其他成员承担连带责任。联合体协议须明确联合体牵头单位为收款人和开票人,且收款人和开票人须为同一单位。3.2.2由同一专业的单位组成的联合体,按照资质等级较低的单位确定资质等级;3.2.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参加其他联合体在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中投标,否则各相关投标均无效;3.2.4联合体各方没有处于被责令停业、投标资格被取消,资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2 09:00至2026-01-27 09: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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