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青县经济开发区盘古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已由青县发展和改革局以关于青县经济开发区盘古片区基础设施提升项目初步设计的批复(青发改审字[2025]83号)批准建设,项目业主为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建设资金来自财政资金,出资比例为100%,招标人为青县经济开发区管理委员会。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施工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1)本项目总投资2153.02万元,其中建安工程估算价2070.923123万元,建设规模:新建污水管网,设置一体化污水提升泵站,电力、通信排管入地,建设排水沟;跃进渠改造设置箱涵;设置停车位、充电桩;修建水泥道路,安装路灯。(2)建设地点:青县经济开发区盘古片区。(3)计划工期:480日历天。(4)质量标准:合格。(5)标段划分:2个标段,一标段包括道路工程、电力通信工程、路灯工程、排水沟改造、污水管网;二标段包括充电桩、停车场、箱涵排水。
2.2招标范围:工程量清单及施工图纸所含的全部内容。本次招标最高投标限价一标段:845.201767万元;二标段1225.721356万元。。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对投标人的资格要求如下:
3.1.1资质要求:(1)具有独立企业法人资格、有效营业执照。(2)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核发的市政公用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施工资质。(3)具备有效的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
3.1.2其他要求:(1)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配备人数不少于1个。(2)投标人拟派项目经理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和拖欠农民工工资失信联合惩戒对象名单,评标时以评标专家现场查询为准。(3)本项目专门面向小微企业招标。(4)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同一标段投标或者未划分标段的同一招标项目投标,否则相关投标均无效。
3.1.3项目经理资格要求:(1)拟派项目经理具有注册在投标单位的市政公用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的建造师执业资格,同时具有对应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2)如拟派项目经理在投标截止日当日存在在其他在建合同工程(在建合同工程的开始时间为合同工程中标通知书发出日期,或者不通过招标方式的则以合同签订日期为开始时间,结束时间为该合同工程验收合格或合同解除日期)担任项目经理的,不得以拟派项目经理的身份参加本次投标。。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各投标人均可就上述标段中的2个标段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01-21 09:00至2026-01-27 17:00(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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