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云”费用报销系统与财务共享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服务项目已具备采购条件,现公开邀请供应商参加询比采购活动。
1 采购项目简介
1.1采购项目名称: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高速云”费用报销系统与财务共享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服务项目
1.2采购人:河北冀翔通电子科技有限公司
1.3采购代理机构:……
1.4采购项目资金落实情况:已落实
1.5采购项目概况:为贯彻落实国家建设交通强国重大战略决策部署,通过制度化、流程化、智能化的信息化管理措施提高项目精细化管理水平,全面推进智慧公路建设,提升集团内部管理能力和水平,现对项目软件合作开发进行招标。
2 采购范围及相关要求
2.1 采购范围:“高速云”费用报销系统与财务共享系统数据对接技术服务项目软件合作开发。
2.2 服务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个月
2.3 服务地点:石家庄市。
2.4 质量要求或服务标准:符合国家及行业规范标准,满足合同条款的要求并通过成果验收。
2.5 成交供应商数量:1家。
3 供应商资格要求
3.1 供应商应依法设立并满足如下要求:
(1)资质要求: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具有独立法人资格,持有有效的营业执照。
(2)财务要求:无。
(3)业绩要求:近5年(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揽过1项软件开发项目。
(4)信誉要求: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http://www.gsxt.gov.cn/)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不包括分公司);在“信用中国”网站(http://www.creditchina.gov.cn/)中未被列入失信被执行人、经营(活动)异常名录、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均不包括分公司)。
(5)承担本项目的主要人员要求:项目负责人近5年内(2021年1月1日至今,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担任过1项软件开发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6)其他要求:与采购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询比采购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不得参加本项目询比采购活动。
3.2 供应商(不含分公司)不得存在下列情形之一:
(1)处于被责令停产停业、暂扣或者吊销执照、暂扣或者吊销许可证、吊销资质证书状态;
(2)进入清算程序,或被宣告破产,或其他丧失履约能力的情形;
(3)供应商或其法定代表人在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响应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内有行贿犯罪行为的。
3.3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
4 询比采购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本项目供应商,请于2026年1月21日12时00分至2026年1月27日17时00分(北京时间,下同)下载询比采购文件及相关资料。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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