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项目编号:AHZ
三、项目概述:本项目为滁州市分公司来安县物流运输等相关服务内容
四、招标内容:本项目(1包)运输内容主要为聚氨酯材料产品,目的地为中国境内,需4.2米、6.8米、9.6米、13米、17.5米高栏、厢式或平板等车型运输。(详见招标文件第六章《技术(服务)规范》)。
注:(1)供应商须以“包”为单位参加本项目的谈判,并以“包”为单位提供响应文件。
(2)本项目预算为120 万元/年,供应商按费率进行报价,即整体折扣率报价。最高限价为100%,响应报价如高于最高限价,其响应将被否决。
(3)(物流运输)实际采购数量以采购人订单数量为准,不承诺最低订单数量。
五、投标人资格条件:
(一)投标人必须是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港澳台除外)依法注册的、具有独立法人资格的、能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有能力为本项目提供货物和服务的单位;
(二)投标人必须遵守国家相关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具有良好的信誉和诚实的商业道德;被“ 信用中国” 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被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列入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的投标人,被中国邮政集团有限公司或安徽省邮政分公司列入黑名单且在规定期限及范围内的供应商,均无资格参加本项目的采购活动;(失信查询结果以招标代理机构或招标人在评审期间现场查询结果为准。)
(三)企业法定代表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投标人,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同一包的投标;
(四)与邮政无投资关系且存在以下情况的,不得参加采购活动:邮政领导人员及其亲属和其他特定关系人、邮政员工持股(限非上市公司),以个人身份(组织委派的除外)担任法人、董事长、总经理、监事的企业,以及邮政所属工会或员工集体出资成立的企业;
(五)投标人须承诺提供符合招标人要求的增值税发票。
(六)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应答,并且不得将本项目内容以任何方式进行转包、分包。
(七)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八)投标人参与本项目不得采用串通投标等不正当手段,如存在以上情形,自愿接受《采购供应商黑名单处置措施表》对应行为的相关处罚措施。
注:投标人须按照“第五章 投标文件格式”的要求提供上述资格要求的有效证明材料,否则,其投标将被否决。
六、招标文件的获取方式:
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 年1 月20 日至2026 年2 月9 日,每日上午09 时至12 时,下午14 时至18 时(北京时间,下同),获取采购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程姣
电话:010-536059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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