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招标项目欧冶上海不锈光伏能源管理项目已获批,项目招标人为佛山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欧冶不锈钢分公司,项目资金来自自筹资金。现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地点:佛山宝钢不锈钢贸易有限公司上海欧冶不锈钢分公司。
2.2项目规模:以当地尖峰平谷基准电价为基准,按照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电价支付电费,余电上网分享按0.05元/KWh归招标方,费用在招标方支付给中标方的结算中扣除。项目规模:不小于1.0MWp(以满足招标人年用电量为基准设计)。
2.3服务周期:9125日历天。
2.4招标范围:
以当地尖峰平谷基准电价为基准,按照投标报价下浮率计算电价支付电费,余电上网分享按0.05元/KWh归招标方,费用在招标方支付给中标方的结算中扣除。项目规模不小于1.0MWp(以满足招标人年用电量为基准设计)。招标人可提供用于本项目的屋顶总建筑面积约为6000-8000㎡(以实际测量为准)。根据上海市现行相关政策,本项目拟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的并网方式,分布式光伏并网发电子电站系统采用“分块发电,就近并网”的总体设计方案。项目主要内容:工程勘测、设计、设备材料采购、建筑安装(含屋面结构承载力复核、加固与防水)、调试、培训、试运行直至验收合格、工程缺陷责任期期限的服务以及增值运维服务等全过程的工作(以上涉及所有费用均由投标人承担)。项目实施过程中要求提供设备的试验、运行、维护手册,同时使本项目达到性能验收指标的要求。负责办理工程建设项目必须履行的各类审批、核准或备案手续,接入手续及并网等相关事宜。招标人优先消纳光伏发电电量,招标人使用光伏所发电量部分,按月以市电尖峰平谷基准电价的固定下浮率(中标下浮率)进行结算,余电上网分享按0.05元/KWh归招标方。投标方需承诺,本项目依照现行(或将来发布实施)的相关政策或规定取得的碳交易权益全部归招标人所有。投标方需承诺,本项目依照现行(或将来发布实施)的相关政策或规定取得的政府补贴,由乙方负责(甲方协助)向国家、地方政府申请财政补贴、奖励(合同执行期内若有),具体收益分享按照各50%:50%的比例与甲方分享奖励金额;与项目有关的一切其他权益(若有,例如绿电消纳指标、用能权、节能量的项目权益等)归甲方所有。
3.合格投标人的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1、投标人未被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2、投标人未被“信用中国”网站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名单(以开标当日数据为准)。
3、投标人未被宝武集团、招标人或其上级控股、托管公司列入禁止交易名单。
4、投标人必须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内合法注册,持有效的营业执照。
5、投标人需提供至少1项已完工的与本项目类似的屋顶光伏项目BOO或EMC模式业绩(单项合同设计装机容量0.7MWp及以上,本公司或本公司的分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业绩均可,必须提供本公司与本公司的分公司或本公司的全资(或控股)子公司的关联关系证明材料,无法证明分公司或全资(或控股)子公司关系的业绩将不予认可)(以合同扫描件及竣工验收证明材料为准)
3.2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2日至2026年01月27日(北京时间,下同)下载电子招标文件。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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