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招标条件
受中国核电工 程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招标人”)的委托,就本项目进行公开招标。本项目资金 来源已落实,已具备招标条件。
2. 招标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编号:QT
2.2项目名称: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高放废液处理设施(玻璃固化)建设项 目冷调试用容器采购
2.3项目概况: 中核四0四有限公司高放废液处理设施(玻璃固化)建设项 且需采购一批在冷调试(模拟料液阶段)盛装玻璃体的容器。
2.4招标范围:采购冷调试用容器(含顶盖)181个、测温桶(含顶盖)4 个(含测温装置2套)、冷调试用容器颈部件30套(每套含2个顶盖和1个颈部 件)。
2.5交货期: 2026年07月26日前向甲方提供第一批冷调试用容器共计45 个、冷调试用容器颈部件10套、测温桶4个(含测温装置2套);2027年03与 30日前向甲方提供第二批冷调试用容器共计60个、冷调试用容器颈部件20套; 2027年09与01日前向甲方提供第三批冷调试用容器共计76个。
2.6质量保证期:到货验收合格后12个月。
2.7交货地点:DDP甲方指定地点(详见招标文件)。
2.8最高投标限价:人民币1062.7万元。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应满足以下要求:
(1)投标人为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合法注册的独立法人或其他组织,具有 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具有独立订立合同的权利。
(2)财务要求:投标人须有良好的银行信用和商业信誉,不得处于破产、停业、
财产被接收或冻结等任何不利于合同目的实现的情形,财务状况良好。投标人为 企业单位的,应提供近3年(2022年-2024年)经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 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不足3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经审计的财务会计报表,成立 不足1年的提供成立以来的财务状况表。上述财务会计报表至少应包括审计报告 正文(审计报告必须由会计师事务所盖章、注册会计师签名和盖章,未经签字盖 章的审计报告视为无效审计报告,不予认可)、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 表的复印件,缺一不可;投标人为科研院所、高等院校等事业单位的,可不提供 财务会计报表。
3.2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本项目不接受代理商投标。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发售时间:2026年01月20日21:00 — 2026年01月26日16:00(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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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方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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