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工程名称:卡若区高效温室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设施蔬菜保供基地)EPC总承包
2.2工程地点:昌都市卡若区城关镇。
2.3项目概况:新建温室大棚37座20809.2㎡及给水、道路等配套工程(实际工程量以最终设计工程量为准)。
2.4招标范围及内容:本次招标范围为卡若区高效温室蔬菜大棚基地建设项目(设施蔬菜保供基地)EPC总承包项目招标,包括设计、采购、施工安装、总承包管理、整体移交、竣工验收、工程保修期内的缺陷修复和保修工作。施工图设计图纸、工程量清单及招标人认同的所有工程内容及招标人要求的其他工程内容。
2.5质量要求:
2.5.1施工图设计质量必须达到国家关于工程设计深度的要求并通过有关部门的审查。
2.5.2工程所有物资(设备)采购质量需符合设计图纸及有关标准、规范的要求。
2.5.3施工质量符合设计图纸及国家有关标准、规范要求,工程质量达到国家及行业现行施工验收规范合格标准。
2.6工期要求:本项目为EPC工程,合同总工期150日历天。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本次招标实行资格后审,投标人应至少满足下列资格条件和业绩要求,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EPC总承包能力;
3.1.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独立法人资格。设计资质:须具有建筑行业(建筑工程)专业设计乙级及以上资质。施工资质: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工程施工总承包三级及以上资质。
3.1.2拟派项目经理: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拟派项目设计负责人:须具备中级工程师或以上职称;拟派项目施工负责人:施工负责人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含二级或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并具有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类证),且未担任其他在建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其中项目经理和施工负责人可由同一人兼任。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设计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设计单位);投标人在2022年以来具有至少一个及以上类似项目的施工业绩(若以联合体投标的应为联合体中的施工单位)。(类似项目指:类似建筑工程业绩,以签订合同时间为准)
3.1.4提供近三年(2022、2023、2024)年度的经会计师事务所审计的财务报告(新成立的企业,依据成立时间提供相应的年度报表,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
3.2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
3.3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则指联合体各方)目前没有被处以责令停业、投标人资格被取消、财产被接管、冻结、破产状态。
4.招标文件的获取
4.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26年01月20日00时00分至2026年01月27日00时00分(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下载招标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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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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