项目编号:青海长
项目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
预算金额:0.00(元)
最高限价:0(元)
采购需求:包5:清真糕点配送
数量:1
标项名称:大通回族土族自治县中心幼儿园食堂食材采购项目(二次)分包五;
预算金额:0.00(元)
简要规格描述或项目基本概况介绍、用途:
具体内容详见招标文件
合同履约期限:自合同签订之日起365日历日
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二、申请人资格要求:
1、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要求;
2、其他资格要求:3.1资格要求:须具备有效的营业执照,并在人员、资金、设备等方面具备相应的服务能力;包5: 供应商若为生产企业的须具备有效的清真食品准营证食品生产许可证和食品经营许可证;供应商若为经销商的须具备有效的食品经营许可证并提供生产企业有效的食品生产许可证和营业执照;所供应的清真食品应符合《青海省清真食品生产经营管理条例》要求并提供承诺函;3.2财务要求:提供2024年度经有资质的会计师事务所或审计机构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包括资产负债表、现金流量表、利润表和财务(会计)报表附注,并提供第三方机构的营业执照、执业证书)或提供基本开户银行近三个月内出具的资信证明(同时提供基本存款账户开户许可证)。3.3信誉要求:经信用中国 查询后,列入失信被执行人、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取消投标资格。(提供“信用中国”网站的查询截图,时间为响应文件递交截止时间前10天内)。3.4 本次采购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三、获取(招标采购文件):
时间:2026-01-21 至 2026-01-26 上午09:00-11:30和下午13:30-17:3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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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电话:010-688198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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