采购方式:公开招标
预算金额:31,000,000.00元
采购需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DSA数字减影血管机、高端CT机等设备采购):
合同包预算金额:31,000,000.00元
合同包最高限价:29,257,179.70元
| 品目号 | 品目名称 | 采购标的 | 数量(单位) | 技术规格、参数及要求 | 品目预算(元) |
|---|---|---|---|---|---|
| 1-1 | 其他医疗设备 | DSA数字减影血管机高端CT机等设备 | 1(批) | 详见采购文件 | 31,000,000.00 |
本合同包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合同履行期限: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6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进口产品自合同签订生效之日起90日历日内完成供货及安装调试。
二、申请人的资格要求:
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
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DSA数字减影血管机、高端CT机等设备采购)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如下:
本项目非专门面向中小企业采购。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
合同包1(志丹县人民医院购置DSA数字减影血管机、高端CT机等设备采购)特定资格要求如下:
(1)非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被授权人身份证及授权代表在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前在投标单位近3个月内任意一个月的社保证明;法定代表人参加投标时,须提供法人身份证明书及法定代表人身份证。
(2)供应商为制造厂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3)供应商为代理商的须提供《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经营备案凭证》和生产厂家的《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备案凭证》;投标产品属于医疗器械管理的提供《医疗器械注册证》(若注册证有附件的,还须提供附件)或医疗器械备案凭证。
(4)所投产品为进口产品的,须提供所投产品制造厂家授权书或总代理商授权书(提供总代理商授权书的须出具有效授权权限的相关证明文件,证明文件须能显示产品制造厂家对所投产品授权链条的完整性),英文授权须提供中文翻译版。
(5)供应商不得为“信用中国”网站中列入失信被执行人和重大税收违法失信主体的供应商,不得为中国政府采购网(www.ccgp.gov.cn)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记录名单中被财政部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供应商。
(6)投标产品属于放射性同位素和射线装置管理的,代理商参与提供代理商及生产厂家的《辐射安全许可证》,生产厂家直接参与的提供厂家《辐射安全许可证》。
(7)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供应商,不得参加同一合同项下的政府采购活动。
(8)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提供书面声明材料)。
三、获取招标文件
时间: 2026年01月21日 至 2026年01月27日 ,每天上午 00:00:00 至 12:00:00 ,下午 12:00:00 至 23:59:59 (北京时间)
本招标项目仅供 正式会员查阅,您的权限不能浏览详细信息,请点击注册/登录,请联系工作人员办理入网升级。
联系人:张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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