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项目国道340线左权高家井至榆社峡口段省道202线左权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榆社峡口至榆社武乡界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已由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以《关于国道340线左权高家井至榆社峡口段省道202线左权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榆社峡口至榆社武乡界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可行性研究报告(代项目建议书)的批复》(晋发改审批发〔2025〕186号)批复;初步设计已由《山西省交通运输厅关于国道340线左权高家井至榆社峡口段省道202线左权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榆社峡口至榆社武乡界段一级公路新建工程两阶段初步设计核准的批复》(晋交审批发〔2025〕225号)批复。本项目采用特许经营模式,实施机构为山西省公路局晋中分局,特许经营者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有限公司,特许经营者成立的项目公司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左榆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资金来源为项目公司自筹、政府出资、银行贷款。招标人为山西路桥建设集团左榆公路项目管理有限公司,招标代理机构为山西交通咨询科技有限公司。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本项目的环保、水保综合技术咨询服务以资格后审的方式进行公开招标。
2. 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2.1项目概况:国道340线左权高家井至榆社峡口段、省道202线左权高家井至黄泽关(晋冀界)段、国道519线榆社峡口至榆社武乡界段一级公路为我省"十四五“规划重点工程”,项目全长121.411km,(其中新改扩建长度103.847km,修复利用段长17.564km),设隧道8209m/7座;桥梁10041m/51座;互通式立体交叉1处;收费站3处,养护工区2处,隧道管理站4处,超限检测站1处。拟建公路穿越山西孟信垴省级自然保护区实验区、太行龙泉省级风景名胜区二级保护区、太行山水源涵养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左权县石匣水库饮用水水源地准保护区、左权县规划的千人村水源地羊角供水工程水源地二级保护区和西黄漳供水工程水源地准保护区、娘子关泉域和辛安泉域等。
2.2招标内容与范围:本招标项目划分为1个标段,本次招标为其中的:
001标段
招标范围:本项目全线施工全过程环境保护和水土保持监理、监测及协助进行竣工验收、备案等相关服务,本次招标主要工作内容包括:
(1)环境保护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展施工期环境监测工作,编制完成环境监测报告;
②开展施工期环保监理工作,编制完成环保监理报告;
(2)水土保持主要工作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①开展施工期水保监测工作,定期提交水保监测报告,完成水土保持监测总结报告;
②开展施工期水保监理工作,定期提交水保监理报告,完成水土保持监理总结报告。
2.3服务要求:符合现行有效的国家及行业标准、规范、规程及相关文件。应用路桥集团环水保智能监管平台,对取弃土场、拌合站、环境敏感点、作业现场等重点场站(区)的环水保设施、措施开展环水保巡查、验收等,规范工程建设项目环境保护行为,并结合集团信息化管控要求开展相关工作。
2.4服务期限:签订合同协议书之日起至本项目通过环保设施、水保设施竣工验收,完成相关验收程序并通过备案之日止。具体进场时间以招标人通知为准。
3. 投标人资格要求
001标段:
3.1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在中国境内合法注册,具备独立法人资格,具有有效的营业执照,在专业技术、人员组成、财务、信誉方面具有相应的履约能力,且同时满足下列资格要求;
3.1.1资质要求:①具有市场监督管理部门颁发的检验检测机构资质证书(经批准的检测能力范围包含大气、水、噪声、土壤、振动等相关环境监测内容,含CMA认定标志),并且合法有效;
②具有水利部颁发的水土保持工程施工监理甲级资质证书,并且合法有效。
3.1.2财务要求:投标人(如为联合体形式投标,指联合体各方)2024年度年末流动资产与流动负债比率大于1(以具有审计资格的第三方审计机构或会计师事务所出具的财务审计报告为准,新成立或新晋升为一般纳税人的企业可提供开标前3个月内的银行资信证明)。
3.1.3业绩要求:投标人近五年(2021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以合同签订时间为准)至少承担过:
①1项公路工程环保监理或1项公路工程环境监测或1项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
②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理或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测或1项公路工程竣工水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
当同一业绩能够同时满足上述①、②要求时,则分别予以认定。
3.1.4主要人员要求:
①项目总负责人:1人,环保或水保相关专业高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环保监理或1项公路工程环境监测或1项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或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理或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测或1项公路工程竣工水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项目总负责人可以兼任环保或水保项目负责人。若为联合体投标,则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单位在册人员。
②环保项目负责人:1人,环保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持有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证书或注册环保工程师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环保监理或1项公路工程环境监测或1项公路工程竣工环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③水保项目负责人:1人,水利水文相关专业中级及以上工程师职称,持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利部颁发的监理工程师注册证书,至少担任过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理或1项公路工程水保监测或1项公路工程竣工水保验收技术咨询项目的项目负责人。
以上人员须提供可体现其为投标人在册员工的社保证明,以近一个月内投标人登录社保局网站下载的社保缴费明细为准(至少缴至2025年6月底)。
3.2与招标人存在利害关系可能影响招标公正性的单位,不得参加投标。投标人具有下列情况之一的,不得同时参加本项目投标,否则其投标均无效(同一联合体成员之间存在上述关系除外):
3.2.1单位负责人为同一人或者存在控股、管理关系的不同单位;
3.2.2对招投标造成影响的具有投资参股关系的关联企业;
3.2.3董事、监事、总经理、副总经理和财务负责任人相互兼职的关联企业;
3.2.4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的具有关联关系的其他情形。
3.3凡被行业主管部门取消投标资格或禁止进入建设市场的企业,在处罚期内无资格参与本项目的投标。
3.4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拟担任本项目的项目总负责人、环保项目负责人、水保项目负责人近三年(2023年1月1日至投标文件递交截止之日)无行贿犯罪行为。
3.5投标人在“信用中国”网站平台中未被列入严重失信主体名单。
3.6投标人在“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中未被列入“严重违法失信企业名单(黑名单)”。
注:联合体形式投标的,联合体所有成员均须满足以上信誉要求(3.3-3.6)
3.7本次招标接受联合体投标。以联合体投标的,应满足下列要求:
(1)联合体所有成员方应签署具有法律效力的协议书;
(2)项目总负责人应为联合体牵头人在册人员;
(3)联合体各方不得再以自己名义单独或加入其他联合体参加本项目的投标;
(4)联合体中标后,联合体各方应当共同与招标人签订合同,为履行合同向招标人承担连带责任。
4. 招标文件的获取
4.1 获取时间:2026年1月20日18:00:00至2026年1月27日18:00:00(北京时间)(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不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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联系人:王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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